央视网消息:今年1月1日起,国家税务总局制订的《个人所得税扣缴申报管理办法(试行)》正式施行,达到起征点的纳税人可以享受到包括住房租金专项附加扣除在内的6项专项附加扣除政策。

这其中有关“租客申请住房租金专项附加扣除,是否会导致房东涨租金”的话题最近持续引发热议。有网友甚至还算了一笔账:以全额租金3000元为例,租客申报“个税专扣”,税务部门核查后就会通知房东补交税款,并称单房产税一项就需要交纳全额租金的12%,也就是360元,再加上增值税和附加税等,也就是说,租客申请住房租金专项附加扣除能省100元,而房东至少要垫进去360元。真实情况是不是这样呢?

此外,还有网友称,自己向房东索要其身份信息遭到拒绝,房东以提交信息后可能被征税为由,要求租客不要申报个税租金扣除,甚至有房东还表示如果继续申报就要租客退房。

【热点回应】各省房租综合征收税率不同 并非12%

租客申报“住房租金专项附加扣除”是否会让房东补交税款?个人出租房屋到底该缴纳多少税?对于网友算的这笔帐,央广《中国之声》的记者分别致电了财税专家和北京市税务局12366纳税服务热线,我们来听听他们都是怎么说的。

中国税务学会理事、中山大学财税教授杨卫华:“各地的情况可能不完全一致,各地一般采用(综合)征收率来征收。”

专家表示,个人出租住房需要缴纳的税目较多,包括增值税、个人所得税、城市维护建设税及教育费附加等。税务部门为了简化计算,会设定一个综合税率。不同省市和地区的差异较大,有的省市个人出租房屋税收综合征收率低至4%。

北京市税务局12366纳税服务热线工作人员表示,北京个人出租住房需缴纳房租的综合征收率为5%。也就是说,如果在北京以月租3000元的价格出租房屋,应交税款为150元。网络文章中所称12%的税率和房东应交税额存在夸大嫌疑,并不准确。

那么税务部门是否会根据租客填写内容让房东补税呢?北京市税务局12366纳税服务热线工作人员:“目前没有明确的口径”。

【热点回应】专家:逐步规范租房市场是大势所趋

也有网友提出,即使是以4%-5%的综合征收税率来征收个人住房出租者的相关税费,出租住房者也很可能将税费通过涨租金等转嫁给租户。这种说法又是否准确呢?我们再来听央广《中国之声》的报道。

专家指出,目前通过非中介途径的个人租房市场的确存在监管漏洞,房主不主动申报税款的现象较为普遍,对个人出租房源查收税款的难度也较大。短期来看,抵扣政策可能对租房市场造成一定影响,而从长期来看,个人租房市场的逐步规范是大势所趋。

另一方面,新规只是要求留存房租合同等备查,并没有要求提供完税发票和付款记录,同时抵扣基数不是租金额度而是定额,这就表明本身政策已经释放了一定的制度善意,就是为了方便租客能顺利享受到租金扣除,房东以此作为涨租金的理由并不合理。

专家认为,目前之所以两个问题被“混为一谈”,很大程度上是由于目前的一二线城市的租房市场依然处在卖方市场的状态,房子供不应求,手中有房的房主站在主导位置,在这种情况下,已经产生的或是潜在产生的税费才会转嫁到租客身上。而在这样的背景下,部分租客和房东私下达成不申报的协议,租金抵扣个税的“政策红包”或将一定程度无法兑现。

专家也呼吁有关方面尽快给出明确解读,避免个税改革的良好初衷被各类流言所影响。

【“住房租金专项附加扣除”怎么扣?】按城市规模分800元1100元1500元

事实上,对于老百姓来说,此次增加的六项专项附加扣除政策绝对称得上是个税改革的红利,这六项分别是:子女教育专项附加扣除、继续教育专项附加扣除、大病医疗专项附加扣除、住房贷款利息专项附加扣除、住房租金专项附加扣除以及赡养老人专项附加扣除。在住房租金专项附加扣除方面,如果您在主要工作城市没有自有住房而发生了住房租金支出,那么您就可以申报此项附加扣除了,按照城市规模分为800元、1100元和1500元三个标准。

需要注意的是,如果您购买了一套期房,自己的自有住房还没住上,但是已经开始还贷款,在这种情况下,是不能同时享受住房贷款利息和房屋租金专项附加扣除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