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都讯 记者蒋臻 实习生于北辰 住宅小区停车服务价格放开后,广州有住宅停车场经营者单方面提高停车收费标准引发争议。去年10月实施的《广州市停车场条例》明确,价格部门应当制定住宅停车场议价规则。昨日,广州市发改委就《广州市住宅停车场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协商议价规则(公开征求意见稿)》(以下称《议价规则》)公开征求意见,其中拟规定,未经依法协商议价,停车场经营者不得擅自制定或提高停车收费标准。

已售住宅需提前3个月通知业主协商调价

《议价规则》指出,广州住宅停车场收费实行市场调节价管理,这一规则是为业主与停车场经营者协商议价提供程序规范。

住宅在售时,建设单位和停车场经营者应在商品房买卖合同、临时管理规约中明确停车收费制定依据、成本情况、停车收费标准、计费方式等内容,并以书面形式在销售现场显著位置主动公示、作出承诺。

《议价规则》重点就已销售住宅停车位收费标准的制定和调整做出了规定,价格制定或调整可由停车场经营者提出,也可由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或占总人数百分之二十以上的业主向停车场经营者提出。其中,经营者启动价格制定或调整程序后,需主动公示拟调价通告、车位产权文件等内容,并且时间不少于3个月。

在公示期满后,停车收费标准由全体业主与停车场经营者协商,所在地的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应当派员对协商过程进行指导和协调。经营者和占总人数过半数的业主同意,算双方协商达成一致意见,这之后,停车场经营者应将协商过程和结果向业主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1个月。而协商时间超过6个月,双方仍然存在较大争议、无法达成一致意见的,协商程序终止,双方可以共同向街道、乡镇人民调解委员会书面提出调解申请,经调解达成的调解协议可向人民法院申请司法确认。

《议价规则》提出,住宅停车场收费应严格按照合同或其他约定执行,未经依法协商议价,停车场经营者不得擅自制定或提高停车收费标准。协商程序进行期间,停车收费按原标准执行,双方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

对擅自提价可拨打12358投诉

个人车位出租怎么确定价格?《议价规则》明确,除建设单位及住宅停车场经营者以外的住宅小区业主自有产权车位,自行向他人提供车位使用的,由双方自行协商约定。

值得一说的是,该规则只适应于广州行政区划内发生的住宅停车场收费行为,不包括利用住宅建筑区划内业主共有部分设置的临时停车场。商住一体建设项目的停车场中,住宅停车位适用该规则,经营者未按《广州市停车场条例》规定区分商业或住宅停车位的,统一适用该规则。

《议价规则》指出,对停车场经营者未经依法协商议价擅自制定或提高停车收费标准、违反明码标价有关规定、利用虚假或使人误解的标价方式及价格手段欺骗诱导业主与其进行交易、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牟取暴利、变相提高价格或价格歧视等价格违法行为,可向12358价格热线投诉,由价格监督检查部门按规定处理。

《议价规则》征求意见公告期为10个自然日,市民如有意见可于公告期内以书面形式反馈至广州市发展改革委(价格管理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