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江西省下发《江西省城市黑臭水体治理三年攻坚战实施方案》,明确要求到2020年底,设区市城市建成区黑臭水体消除比例应达到90%以上。

根据方案,江西主要采取控源截污、内源治理、生态修复、活水保质4条举措,全面推进城中村、老旧城区和城乡结合部的生活污水收集处理。所截生活污水尽可能纳入城市生活污水收集处理系统,统一处理达标排放;现有城市生活污水集中处理设施能力不足的,加快新、改、扩建设施;城市建成区内未接入污水管网的新建建筑小区或公共建筑,不得交付使用;全面推进建筑小区、企事业单位几个内部和市政雨污水管道混错接改造。

在综合调查评估城市黑臭水体水质和底泥状况的基础上,合理制定并实施清淤疏浚方案,既要保证清除底泥中沉积的污染物,又要为沉水植物、水生动物等提供休憩空间;加强水体生态修复,强化沿河湖园林绿化建设,营造岸绿景美的生态景观;对城市建成区雨水排放口收水范围内的建筑小区、道路、广场等运用海绵城市理念,综合采取“渗、滞、蓄、净、用、排”方式进行改造建设;合理调配水资源,加强流域生态流量的统筹管理,逐步恢复水体生态基流,防止河湖水通过雨水排放口倒灌进入城市排水系统。

方案还要求,要严格落实河长制、湖长制,加快推行排污许可证制度。严格责任追究,落实领导干部生态文明建设责任制,严格实行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对在城市黑臭水体治理攻坚战中责任不落实、推诿扯皮、没有完成工作任务的,依纪依法严格问责、终身追责。(吴亚芬 通讯员王纪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