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南京市人民政府公布修订后的《南京市积分落户实施办法》,对房产、年龄、婚姻、落户区域等加分政策进行了修订。

据观点地产新媒体获悉,南京积分落户指标由基础指标、加分指标和减分指标组成,累计积分达到100分,即符合落户条件。

首先,基础指标包括参保情况与居住期限,其中,缴纳南京市城镇职工社会保险分值按三个缴纳时段区别赋分,已达24个月的,计分标准为每满1个月计1分;超过24个月,已达60个月的,超出时段按每满1个月计1.5分;超过60个月的,超出时段按每满1个月计1.8分。

居住分值按三个时间段区别赋分,连续居住已达24个月的,计分标准为每满1个月计1分;超过24个月,已达60个月的,超出时段按每满1个月计1.5分;超过60个月的,超出时段按每满1个月计1.8分。

其次,加分指标包括年龄状况、婚姻状况、文化程度、技术技能水平、服兵役情况、住房情况、落户地区、纳税、社会服务、表彰奖励、带动就业、科技成果十二项指标。此外,南京政府对房产、年龄、婚姻及落户区域加分政策进行了调整。

房产方面,面积每满1平米计1分,最高不超过90分。政府提供的共有产权住宅用房,按本人产权比例计分。租赁住宅用房不计分。本市有二套及以上产权房的,不累计加分。

年龄方面,加分标准由原来的45岁调整为40岁,40周岁的计5分,每减少1周岁增加1分,最高不超过20分;另外,配偶系本市户口,办理结婚登记一年以上的(符合投靠配偶政策除外),且一直维持该婚姻状况的计10分。

值得一提的是,落户区域,申请落户江宁区加30分、浦口区加40分,申请落户六合区、溧水区、高淳区加50分。

另外,减分指标包括违法行为、失信行为以及刑事犯罪记录。各项失信应累计减分。因违法行为被列入个人不良征信的,不重复减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