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目前仅为技术规范 与房屋总价没关系

近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城乡给水工程项目规范〉等38项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全文强制性工程建设规范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发布,该通知中《住宅项目规范(征求意见稿)》提到“住宅建筑应以套内使用面积进行交易”的条款迅速引起社会关注并引发热议。

“套内面积交易”目前仅为技术规范

针对市民的疑惑,2月23日,央视新闻官方微信公号发文表示,“《住宅项目规范(征求意见稿)》只是个技术规范,这个规范未来约束的是工程建设行为,约束对象是住宅项目的建设单位。这与我们所关心的住宅交易到底是以建筑面积、公摊面积来计算,并无直接关系。与我们大家关心的物业费、取暖费以何标准收取,也没直接关系。”

有观点认为,“住宅以套内面积进行交易”的条款或将意味着住宅项目计价时将“取消公摊面积”。对此,有专家向记者表示,“住宅以套内面积进行交易”的文件目前仅为技术规范,且处于征求意见阶段;但若未来住宅交易时以套内面积计价,将有助于维护购房者权益。

“公摊面积”不可能消除

信荣(全国)房地产律师团队首席律师张茂荣指出,开发商开发建设的一个项目地块的商品房同时有多个住户,并有电梯井、楼梯间、垃圾道、变电室等公用建筑面积,该公用建筑面积不可或缺,并存在建筑成本,必然需要购房者买单,由此形成“公摊面积”。《物权法》第六章“建筑物区分所有权”中第70条规定的“业主对建筑物内的住宅、经营性用房等专有部分享有所有权,对专有部分以外的共有部分享有共有和共同管理的权利”。同一小区内的多个住户不可能与世隔绝,无论以什么方式计价商品房,共有部分都不可能消失,“公摊面积”不可能消除。

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相关负责人2月24日接受新华社采访时表示,“住宅建筑应以套内使用面积进行交易”这一条款的提出,主要考虑是从技术角度规范住宅面积的计算规则。在规范起草过程中,对国际国内住宅面积计算做法进行调研,按套内使用面积计算是国际通行做法,而我国住宅面积计算方式主要采用建筑面积或套内建筑面积。按照《国务院关于印发深化标准化工作改革方案的通知》中“提高标准国际化水平”要求,为了提高我国工程建设标准与国际通行做法的一致性程度,此次规范征求意见稿中拟将住宅交易的面积统一按套内使用面积计算。

有助于避免房屋交易纠纷

“住宅以套内面积进行交易”有什么好处?易居研究院智库中心研究总监严跃进2月25日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虽然《住宅项目规范(征求意见稿)》还处于征求意见阶段,但从建筑标准的角度看,以套内面积进行计量,有助于房屋交易更加清晰,能防范各类纠纷,同时也使得购房者享受更为真实的居住面积或可实际使用的面积。从民生的角度看,该做法将有助于保护购房者权益,防范房企通过公摊面积来做各类“小文章”。

对此,美联物业全国研究中心总监何倩茹向记者表示,房屋交易是以套为单位买卖,无论是以建筑面积交易,还是以套内面积交易,改变的只有房屋的单价,房屋总价是没有变化的。

有市民担心,“住宅以套内面积进行交易”或将致使房地产开发商缩小公摊面积。对此,深圳中原董事总经理郑叔伦认为,不少国家是以套内面积计价,从他们的经验来看,大家担心的公共面积减少或者住宅质量降低的现象,基本上没有发生。“因为开发商要卖房子,还是需要把项目打造得美轮美奂,才能卖出好价格,最终成本还是可以分摊到房价里的。”郑叔伦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