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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佛山市人民政府批准,受佛山市自然资源局委托,本中心将对下列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进行网上挂牌出让,现将有关网上挂牌事项公告如下:

一、地块基本情况

二、竞买资格和要求:

(一)土地竞买者须为独立核算的法人公司,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均可独立或联合竞买。

(二)参加本次网上挂牌活动的必须使用数字证书。

(三)申请人存在下列违法违规违约行为的,在结案和问题查处整改到位前,申请人及其控股股东不得参与地块挂牌竞买活动:

1、存在伪造公文骗取用地和非法倒卖土地等犯罪行为的;

2、存在非法转让土地使用权等违法行为的;

3、属于被执行人或被相关征信机构确认为失信人的;

4、属于因用地者自身原因导致土地闲置、尚未处理完毕的;

5、开发建设企业违背出让合同约定条件开发利用土地的;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若发现申请人存在上述违法违规违约行为仍参与竞买,并最终取得土地使用权的,经相关部门核实后,竞得结果无效,挂牌人取消其竞得资格,没收其交纳的竞买保证金。

三、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挂牌采用增价方式进行报价,按照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有意参与竞买者可于2019年3月14日后登陆网上交易系统下载地块的《佛山市高明区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挂牌出让文件》。申请人应于2019年4月15日17时之前登录网上交易系统提交竞买申请,选择银行,获得随机保证金账号,并向此指定账号一次性足额交纳竞买保证金。竞买保证金须于2019年4月15日17时之前到达本中心指定账户后(竞买申请人应充分考虑银行法定休息时间,以及银行间资金清算的时间,提早做好准备,以确保竞买保证金在规定时间前到达指定账户),申请人方获得竞买权限。申请人必须以自己的名义交纳保证金,不得由他人代交。

五、该宗地的公告期自2019年3月14日至2019年4月3日止;网上报价期限为2019年4月4日8时30分至2019年4月17日10时止。

六、上述时间均以网上交易系统的服务器时间为准。具体的竞价规则见该宗地块的交易文件。

七、需要到挂牌地块现场踏勘的竞买人请与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高明分中心联系。

八、该宗地另设底价,若最终成交价低于底价,则佛山市人民政府有权收回土地使用权并重新作交易安排。

九、本次网上挂牌仅接受网上竞买申请和竞买报价,不接受书面、邮寄、电子邮件、电话、传真、口头等其他形式的申请。

十、自本次公告起至网上挂牌截止期间,如有关于该宗地块网上挂牌文件的修改、澄清、说明等将通过网上交易系统、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高明分中心网站发布,请有意参与竞买者密切留意。其它未尽事宜,详见该宗地块的交易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