观点地产网讯:3月14日,旭辉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披露2018年度报告指出,截至2018年12月31日止年度,本集团录得合同销售金额人民币1520亿元,较2017年增长46.2%。2018年录得的合同销售较本集团的全年合同销售目标1400亿元超出8.6%。

观点地产新媒体查阅公告了解,于2018年,旭辉控股集团已确认收入为423.676亿元,按年增长33.1%。股东权益应占净利润由2017年的48.281亿元增加12.0%至54.09亿元。股东权益应占核心净利润由2017年的40.824亿元增加35.6%至约55.356亿元。

报告期内,旭辉控股集团的毛利率为34.7%(经调整以撇除因若干项目财务并表成为集团附属公司的会计处理影响),而2017年则为29.7%。该集团于2018年的核心净利润率为13.1%,而2017年则为12.8%。其于2018年实现的核心平均股本回报率为23.8%,上年则为22.8%。

旭辉控股集团表示,于2018年维持其利润率,主要是由于已交付物业项目取得更好利润、土地成本合理、融资成本低及透过改善质量及品牌而实现产品溢价。该利润率亦反映政府在实施房地产销售限价前大部分签约合同已确认销售的利润率。

财务状况方面,于2018年12月31日,旭辉控股集团的净负债对股本比率为67.2%(2017年:50.9%);净负债(总债务减手头现金)为332.475亿元(2017年:174.522亿元);手头现金水平达446.176亿元(2017年:297.869亿元);总债务为778.65亿元(2017年:472.391亿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