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南山棚改意愿征集需“双95%”

15日,南山区召开棚户区改造政策培训会,解读《深圳市南山区棚户区改造实施细则(试行)》(下称《实施细则》),并解析棚户区改造法律要点及改造项目研判要点。

记者获悉,南山区棚改具体实施分六个阶段:项目申报与初步审查、确认项目实施主体、信息核查与意愿征集、项目计划与规划、搬迁安置补偿签约、建设实施与后续事项。其中棚改申报项目由街道办事处筛选和评估。

南山区棚改意愿征集采用“双95%”门槛,即改造同意比例达到双95%,可纳入棚改计划;正式签约比例达到双95%,可依法行政征收。反之则终止项目。棚改建设模式在满足基础设施及公共服务配套设施要求的基础上,其住宅部分除用于搬迁安置住房外,应当全部用作人才住房、安居型商品房及公共租赁住房。棚改采取货币补偿、产权调换或两者结合的补偿方式,由被搬迁房屋权利人自愿选择,补偿的标准则执行统一的搬迁安置补偿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