观点地产网讯:3月20日,格力地产股份有限公司发布公告称,根据此前上交所对格力地产面向合格投资者非公开发行总额不超过30亿元的公司债券符合上交所的挂牌转让条件无异议,于2019年3月18日,格力地产发行募集资金人民币4亿元,票面利率为5.30%,债券期限为3年期。

此外,格力地产同日发布公告称,拟使用不低于人民币2亿元(含2亿元),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含3亿元)的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拟回购股份的价格不超过人民币7.10元/股(含7.10元/股)。

如以回购资金总额上限人民币3亿元,回购价格上限人民币7.10元/股测算,最多回购42,253,521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05%。

格力地产董事会表示,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以及对公司价值的认可,为维护公司和股东利益,促进公司健康可持续发展,增强投资者对公司的信心,公司拟用自有资金进行股份回购。

资料显示,截至2018年9月30日,格力地产总资产为人民币277.2亿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为人民币75.7亿元。如回购金额上限人民币3亿元全部使用完毕,按2018年9月30日的财务数据测算,回购资金约占公司总资产的比重为1.08%、约占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的比重为3.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