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4月,按《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评价,全省空气质量总体优良,优良天数比例为100%。其中优级天数比例为94.0%,良级天数比例为6.0%,无轻度污染、中度污染和重度污染天。

按照城市环境空气质量综合指数(以二氧化硫、二氧化氮、可吸入颗粒物、细颗粒物、臭氧、一氧化碳6项指标进行计算)评价,2019年4月,空气质量排名靠前的分别是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定安县和五指山市,排名靠后的分别是临高县、儋州市和昌江黎族自治县。2019年4月全省18个市县(不含三沙市)城市(镇)环境空气质量排名见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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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省生态环境厅

2019年5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