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育保险与职工医保在年底前合并实施,困难家庭重特大疾病“二次救助”方案在下半年出台,深化医保支付方式改革和药品、医疗服务价格管理……记者从昨日举行的全市医保系统工作会议上了解到,东莞医保今年会送出民生大福利。同时,会议传达了国家和省医保工作会议精神,全面总结了机构改革以来全市医疗保障工作情况,深入分析我市医保工作形势,并就下一步医疗保障重点工作做了安排部署。

一季度发放医保待遇10.83亿元

作为新组建的民生部门,市医疗保障局交出的首份成绩单如何呢?“我们扎实推进各项医保制度落实,实现了开局良好、起步平稳的预期目标。”市医疗保障局党组书记、局长邹联说。

邹联表示,今年第一季度,全市医疗保险参保人数为577.31万,同比增长6.6%,生育保险参保人数为460.4万,同比增长4.7%;基金总收入为22.15亿元,与上年度同期持平;各项待遇支付及时高效,第一季度全市享受待遇146.6万人次,发放医保待遇10.83亿元。

17种抗癌药纳入医保减轻负担

邹联说,我市建立打击欺诈骗保举报投诉工作机制,研究出台《欺诈骗取医疗保障基金行为举报奖励暂行办法》。

4月18日,联合市卫健局在市人民医院举行“打击欺诈骗保,维护基金安全”集中宣传月活动启动仪式。其后,以省、市、镇三级联动的方式依托全市定点医院组织开展大型宣传咨询活动,通过构建医保、人社、公安、卫健、市场监督等多部门联动机制,形成打击欺诈骗保的高压态势,营造了医保群防群治良好氛围。

我市如期将国家明确的17种抗癌药品悉数纳入医保范围,有效减轻了肿瘤患者的用药负担。今年第一季度,全市已有1639人享受此项待遇,基金支付451.63万元。

提高困难群众大病保险待遇

另一项民生福利是提高困难人群大病保险待遇。

在2018年城乡居民医保人均新增财政补助的一半(人均20元)用于大病保险的基础上,今年又将新增财政补助的一半(人均15元)用于大病保险,按时间节点完成了大病保险新增筹资。

同时,突破省最低生活保障对象不低于70%比例救助的规定,我市给予90%的比例救助,累计支付金额8012.6万元。

持续减轻企业负担上,今年的社会基本医疗保险总费率从2.8%下调0.7个百分点至?2.1%;住院补充医疗保险缴费费率由2%下调至1.5%;全年预计为企业减负22亿元。

我市还积极推行我市医疗机构药品在广东省药品电子交易平台集中采购和挂靠深圳药品采购平台实行跨区域联合集中采购相结合的新机制。自新的采购机制实行至今年3月底,全市医疗机构通过深圳GPO平台集中采购总合同金额40.81亿元,订单金额25.93亿元,药品价格实际综合降幅达18.59%,群众药品支出显著减少,临床合理用药水平提高,全市公立医疗机构药品收入占业务收入下降至27%以下,收支结构更加合理,定点医院诊疗行为日益规范。

数据医保

●今年第一季度,全市医疗保险参保人数为577.31万,同比增长6.6%,第一季度全市享受待遇146.6万人次,发放医保待遇10.83亿元。

●新的采购机制实行至今年3月底,全市医疗机构通过深圳GPO平台集中采购总合同金额40.81亿元,订单金额25.93亿元,药品价格实际综合降幅达18.59%,预计2019年可节省金额达6.91至7.98亿元。

●我市已如期将国家明确的17种抗癌药品悉数纳入医保范围,有效减轻了肿瘤患者的用药负担。今年第一季度,全市已有1639人享受此项待遇,基金支付451.63万元。同突破省最低生活保障对象不低于70%比例救助的规定,我市给予90%的比例救助,累积支付金额8012.6万元,有效提高了困难人群大病保险待遇。

●目前,市内72家定点医疗机构全部接入国家跨省异地就医结算系统,接入率100%覆盖全市33个镇街(园区),实现与全国455个地区异地参保人在莞就医直接结算。东莞参保人可在全国超7000家医院直接异地结算。截至2018年底,东莞参保人在外地就医3.86万人次,结算金额9.57亿元,市外参保人来莞就医1.99万人次,结算金额2.94亿元。

工作部署

年底前生育保险与职工医保合并实施

今年东莞医保会怎么做呢?邹联表示,市医疗保障局将围绕推进生育与医疗保险合并实施,深化医保支付方式改革和药品、医疗服务价格管理,做好医疗保险省级统筹前期准备工作,加大困难群众救助力度,加强长期护理保险研究探索等方面的重点工作抓落实、求实效,用心擦亮“质量医保、健康东莞”民生招牌,为建设“湾区都市,品质东莞”提供有力支撑。今年3月,国务院印发全面推进生育保险与职工医保合并实施的意见,提出年底前要实现两项保险合并实施,我市已启动测算、评估和论证工作,以确保年底前全面落地。

困难家庭重特大疾病“二次救助”方案下半年出台

同时,我市正抓紧研究制定《东莞市困难家庭重特大疾病“二次救助”实施方案》,即将组织专家进行咨询论证、风险评估,向社会公布并广泛征求社会公众意见,争取下半年出台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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