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被执行人强占房屋拒不搬离被处司法拘留惩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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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户强占待拆房屋不搬离,还向房东索赔50万,终被司法拘留惩戒。罗湖法院受理的一宗执行案中,被执行人拒不履行生效判决里要求搬离房屋的义务,还涂写威胁性标语,最终受到司法拘留惩戒,5月23日,被执行人家属完成清退工作,房产被顺利交付给申请执行人,当日下午该涉案待拆房屋也被拆除。

强占待拆房屋不搬离

还向房东索赔50万

2016年1月,本案申请执行人张先生将位于深圳市罗湖区罗芳村内的一处房产出租给了金某,每月租金为1500元。后来,因房产片区需要整体拆迁。在2018年3月,房东张先生与某地产公司签订了拆迁补偿协议,并告知金某需要解除合同,并同意给与一定的经济补偿,但遭到了金某的拒绝。

2018年4月开始,金某开始拖欠租金、水电费,也拒不搬离房屋。此后,张先生向金某出具了正式通知,要求金某交还房屋。收到通知后,金某一直拒不交还,并锁住单元楼大门阻挡他人进入,还要求房东给予其“赔偿”方可搬离。一年多来,张先生一直在和对方协商沟通。起初,金某要求给予安置房,后来改成赔偿钱款,金额从几万元追加到了50万元,房东表示无法接受。

随后,张先生向罗湖法院提起了诉讼,罗湖法院一审判决金某应于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退还罗芳村的涉案房屋,并支付房屋占有使用费等费用,后金某上诉,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判决维持原判,判决于2019年4月8日生效。

判决生效后,金某一直未主动履行退还房屋及支付费用的义务。2019年4月23日,张先生申请强制执行,法院受理案件后便向金某制发了执行通知书,责令其限期履行生效判决确定的义务,金某拒不执行。

送拘过程中态度傲慢、拒不配合

4月29日,为进一步调查涉案房产情况,罗湖法院执行法官前往涉案房产张贴搬迁通知,并再次督促被执行人金某履行义务,然而,金某及其家属拒不开门,法官在张贴通知时还观察到,金某在涉案房产的楼道墙面上涂写了威胁性话语。

在执行过程中,金某一直态度强硬、言辞激烈,鉴于金某有能力履行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5月16日,执行法官对金某作出了司法拘留决定,并于当天将其移送看守所看押,送拘过程中金某一直态度傲慢、拒不配合。

之后,执行法官联系了被执行人金某妻子,再次督促其应于5月20日前搬离涉案房屋,否则法院将强制执行,并明确告知其阻碍执行的法律后果。

5月20日,执行法官再次前往涉案房产确认现场情况,获悉被执行人家属已打包好相关物品准备搬离,遂给予两日宽限期。5月23日,被执行人家属完成清退,房产顺利交付申请执行人,当日下午,该涉案待拆房产被立即拆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