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9日,有网友爆料称,“海底隧道入口处的交通标示牌架子上出现卓越天元和卓越维港楼盘的指示牌”,市民刘先生质疑此举违反了《道路交通安全法》和《青岛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
29日上午,记者来到青岛市区去往西海岸新区胶州湾隧道入口500米左右处,看到在通往胶州湾隧道西海岸新区方向交通指示牌西侧,还设置了一块特殊的牌子,提示卓越天元和卓越维港蓝色指示牌。记者注意到,这块广告牌从远处看,和通常所见到的道路交通指示牌无异。
“无论从颜色、大小、字体、位置上都非常相像,但在材质、设计、安装工艺上是否符合交通指示牌的设计标准,时间久了容易引发安全事故,更是影响和扰乱了过往车辆和行人的视线,容易引发安全事故,不仅影响了城市的美观,也给市民、游客出行造成了诸多不便。”市民刘先生告诉记者,在行车中,一些司机看到提示牌都会减慢车速,根据交通指示牌的指引行驶方向,而这些房地产商的广告牌混在道路交通标志牌当中,不仅广告味浓厚,而且还容易让驾驶员产生误判,分散注意力从而增加安全隐患。如果是新司机以及对路况不熟的司机和外地游客,则会造成很大的干扰。
那么,这些广告牌的安置是否经过相关部门的审批呢? 随后,记者联系了卓越天元客服人员,客服人员表示向有关领导反映,会有相关工作人员联系记者,但截至到发稿,记者均未得到任何回复。
对于这些广告牌的安置是否合法?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28条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设置、移动、占用、损毁交通信号灯、交通标志、交通标线。“利用交通安全标志设置户外广告,是一种违法违规的行为,是绝对不允许的。该处的广告牌交警部门曾查处多次,但每次查处过后,房地产商又会安装上去,下一步交警将对其违法行为进行进一步查处。”相关工作人员表示。
记者从青岛市城市管理局了解到,根据《青岛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三十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设置户外广告:
(一)利用交通安全设施、交通标志的;
(二)影响市政公共设施、交通安全设施、交通标志、消防设施、消防安全标志使用的;
(三)妨碍生产生活、损害市容市貌的;
(四)在国家机关、文物保护单位、风景名胜区等的建筑控制地带,或者市、区(市)人民政府禁止设置户外广告的区域设置的;
(五)法律、法规、规章以及规划禁止设置户外广告的其他情形。建筑物屋顶不得设置大型户外广告。城市建成区范围内禁止设置大型立柱式广告和条幅广告。
“交通指示牌上只能出现交通指示的字样,不允许出现任何商业广告。下一步我们将会联合交通部门按照相关规定进行查处。”青岛市城市管理局相关工作人员。来源:半岛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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