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6月4日,记者从贵州省税务局获悉,截至5月31日,贵州78.9万纳税人申报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减轻养老、教育、住房负担2.31亿元。

截至5月31日,全省304.64万人减免个人所得税37.71亿元。第一步个税改革新增减税25.94亿元;第二步个税改革新增减税11.77亿元;543万纳税人的工薪所得无需缴纳个人所得税,成为了幸福的“零税一族”。

据了解,2019年1月1日起,新《个人所得税法》全面施行。专项附加扣除项目除大病医疗支出是由纳税人在年度汇算清缴时扣除外,其余五项扣除均可以在预扣预缴工资薪金所得个人所得税时扣除。

截至5月31日,全省78.9万纳税人申报专项附加扣除减免个税2.31亿元。其中,“赡养老人”扣除减免税额度最大,占总扣除减免个税的41.04%。紧随其后的是“子女教育”和“住房贷款利息”,分别占总扣除减免个税的32.28%和21.85%,三项之和占比达到95.17%。数据显示,“上有老、下有小”的中年人减轻负担最多。

(向阳 本报记者 成虹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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