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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10日,东莞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官网发布《关于使用新不动产登记申请表有关事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根据《通知》,我市2019年6月1日起全面使用新的《东莞市不动产登记申请表》,但在实施过程中,群众普遍反映此前开发企业或金融机构已提供了旧版的申请表。为此,《通知》明确,自2019年6月1日起不动产登记机构、开发企业及金融机构不再发放旧版申请表;2019年6月1日前开发企业或金融机构已提供旧版申请表给业主申请(申请表签署日期为2019年6月1日前), 业主在2019年7月1日前到不动产登记机构申请登记的,各镇街(园区)不动产登记机构可按原工作要求收件受理;自2019年7月1日起,受理业务时不再收取旧版申请表。

《通知》要求各镇街(园区)不动产登记机构在登记窗口进行公示,并向办事群众、开发企业、金融机构做好新旧版申请表使用的告知及解释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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