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网友小何在南海网“问政海南.找领导”栏目反映,海口红城湖片区回迁商品房不动产证发放的时间没有明确,3年5年还是10年才能取得不动产证没有一个明确说法,期盼得到一个明确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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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何表示,户主们打电话到琼山区征收局咨询,第一次答复是现已经在加紧办理中,第二次答复是2年内办理,第三次是不清楚。有些地方交房5-8年也没有发放产证。红城湖片区回迁商品房属于商品房性质,没有拆迁之前户主都有产权产证,既然大家配合征收重建了,应该按相关政策办理并发放产证。同时,回迁商品房大厅摆放的公告图中写到“按规定自取得不动产登记起5年后才能转让”,请问什么时候取得不动产证?

琼山区政府办公室回复表示,根据区政府与回迁商品房项目建设单位签订的团购商品房合同规定及海口市琼山区征收局(原海口市琼山区重点项目推进管理委员会)与被征收户签订的《海口市琼山区红城湖片区棚户区(城中村)改造征收项目集中购买住房协议》规定:“乙方应当及时提交办理产权证明所需的证明材料,从交房之日起24个月内,甲方应当办好相关产权证明并交给乙方。办理产权证明所缴纳的相关税费,按照有关规定执行,同时乙方应按规定向有关部门缴纳住房维修基金”,回迁商品房项目竣工验收并完成交房后,建设单位将根据琼山区提供的被征收户的相关材料,按协议规定配合区政府向市不动产登记中心申请办理被征收户个人不动产权属证书。

作者:陈丽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