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商务委、上海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等九部门近日联合出台《关于上海推动夜间经济发展的指导意见》,围绕“国际范”“上海味”“时尚潮”三个特点,打造一批夜生活集聚区,促进上海“晚7点至次日6点”夜间经济的繁荣发展。

同时,为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发展流通促进商业消费的意见》及市委市政府《关于进一步优化供给促进消费增长的实施方案》,加快国际消费城市建设,市城管执法局制定下发了《关于本市城管执法系统推进“夜市经济”发展的指导意见》,明确城管执法部门积极主动配合属地政府和相关管理部门科学规划、因地制宜设置夜市,明确夜市经营时段、经营区域和经营范围,不得严重扰民、破坏生态环境和影响城市公共安全等指导意见。

“夜间经济”作为都市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其繁荣程度是一座城市经济开放度、活跃度的重要标志。美国布朗大学教授戴维·威尔研究指出,一个地区夜晚的灯光亮度和它的GDP成正比。

在推动上海“夜市经济”发展过程中,对于合法合规设置的夜市,城管执法部门做好指导服务、执法保障工作,督促夜市商户自觉落实门前环境卫生责任制,自觉做好垃圾分类、依法处置餐厨垃圾和废弃油脂等工作,引导商户合法、规范、文明经营,努力推动全市“夜市经济”健康发展。

另一方面,对于经营中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商户,城管执法部门加大执法整治力度,查处流动设摊、跨门经营、占道设摊、油烟扰民等乱象,维护市容环境秩序,为市民创造良好的“夜市”消费体验环境。

下阶段,市城管执法局将总结推广黄浦区新天地湖滨路、静安区大沽路、浦东新区陆家嘴鸿街、浦东新区滨江船厂1862、杨浦区大学路等夜市设置经验,确保夜市合法合规运行,进一步推动与促进上海“夜市经济”健康有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