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芜湖市下发年内第二份人才补贴政策。9月14日,芜湖市印发《<关于贯彻执行芜湖市强化创新驱动进一步做好就业创业工作若干政策规定提供人才安居保障事项>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通过提供购房补助、契税补助等方式,保障和改善我市人才安居条件。

补贴人群需要满足两个条件。

一是,在芜湖市就业、创业的专科及以上学历高校毕业生或具有初级及以上技术职称、高级工及以上职业资格的专业技术人才(已享受过同类型财政补助政策的人才除外)。

二是,在芜湖市社会保险累计缴费满12个月,以家庭为单位在市区购买首套普通自住商品住房(含二手住房),并于2018年1月1日起签订购房合同。

《通知》显示的安居保障补助标准为,本科及以上学历高校毕业生或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技师级以上职业资格的人才,其安居保障补助标准为所购房屋需缴纳房产契税和2万元安家补助的总额。专科学历高校毕业生或具有初级专业技术职务、高级工职业资格的人才,其安居保障补助标准为所购房屋需缴纳房产契税的50%和1万元安家补助的总额。

此前的3月11日,芜湖市发布《芜湖市强化创新驱动进一步做好就业创业工作若干政策规定》(以下简称“《规定》”)。

《规定》从七方面规定,包括推动人才稳定就业、提供人才安居保障、建设创业孵化载体、发放载体运营补贴、扶持创业项目发展、加大创业融资支持、优化就业创业环境。

其中,在推动人才稳定就业方面,《规定》提出,在相关高校建立芜湖人才工作站,每站每年安排5万元工作经费;鼓励在芜各高校、中职学校、技工院校组织毕业生在本地就业,根据当年留芜就业签订6个月以上劳动合同且参加社会保险的毕业生比例,按500元-1000元/人标准,由就业补助资金给予学校稳定就业补贴。建设大学生就业见习基地,开发就业见习岗位,发放就业见习补贴,办理综合保险。每年评定10个优秀就业见习基地,由就业补助资金按2万元/个标准给予奖励。对在我市企业稳定就业6个月以上、签订劳动合同、参加社会保险的应届本科高校毕业生,由就业补助资金按每人每年5000元标准给予补贴,补贴期限为2年。

在提供人才安居保障方面,《规定》提出,对在芜就业创业的人才在市区购买首套自住普通商品房且在本市参加社会保险的,根据工作能力和实绩,给予1万元—2万元一次性安家补助,并按一定比例给予契税补贴。

在加大创业融资支持方面,《规定》提出,完善创业担保贷款“整贷直发”运作模式,符合创业担保贷款申请条件的创业人员,可申请最高不超过15万元的创业担保贷款。稳妥开展“社保贷”试点,小微企业当年新招用符合创业担保贷款申请条件的人员数量达到企业现有在职职工人数25%(超过100人的企业达到15%)并与其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的,可申请最高不超过300万元的创业担保贷款。每年安排600万元创业担保贷款额度,面向入驻市级众创空间、创业孵化示范基地的大学生创业者发放免担保创业贷款,市财政每年按实际放贷额的10%给予担保公司风险补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