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执行水利部关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规范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的通知(水保[2017]365)》的要求特将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专项验结果进行公示;

1鹤问湖污水处理厂一期提标改造工程已按照批复水土保持方案的要求完成了水土保持设施的建设工作,特向社会公众公示。

2、公示的起始日期20191015日至2019113日,意见反馈联系人吴志飞,联系电话15387929279;单位地址:九江经济技术开发区赛湖村,北临九瑞大道,东侧紧靠现有鹤问湖污水处理厂

附件:鹤问湖污水处理厂一期提标改造工程水土保持设施验收编制说明鹤问湖污水处理厂一期提标改造工程水土保持设施验收鉴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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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10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