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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民楼下建电动车充电桩

文/图 羊城晚报记者 秦小辉

近日,东莞松山湖翠珑湾一期的业主报料称,小区物业公司在一期9栋2单元居民楼一层内建设了电动车充电设施。该业主认为,此举未征得全体业主同意,就与第三方公司进行商业合作,侵犯全体业主利益;而且,此举存在严重的消防隐患,影响业主的生命财产安全。

根据业主提供的图片显示,一楼架空层确实有一辆电动车正在充电。充电装置所附着的墙上张贴有电动车充电操作指南。操作指南称,该产品均已购买设备责任保险,刷卡、微信支付1元,可充电180分钟。21日,记者致电翠珑湾物业方。据翠珑湾物业公司相关人员介绍,此事由业委会负责处理,可咨询业委会。

东莞松山湖城市建设局回应称,安装前,翠珑湾物业服务公司虽应政府部门要求且口头征求业主委员会意见后才在该共有区域安装充电桩,但程序不符合法定要求。松山湖房管所将督促物业服务企业按照法律法规的要求,就此事重新征求翠珑湾9栋全体业主的意见。如果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过半数的业主且占总人数过半数的业主同意安装,则保留该处充电桩,物业服务企业做好相关公示工作;否则拆除。

那么,小区住宅楼建设电动车充电桩是否符合消防安全要求?东莞市消防支队松山湖大队回应称,经现场核查,发现该小区在九栋二单元一楼架空层中间位置,安装了一套电动自行车充电桩,该区域共设有6个电动自行车充电插座,该电动自行车充电区域附近配备了灭火器和消火栓系统,且不与该栋建筑的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直接相连,安装位置基本符合消防安全要求。

市消防支队松山湖大队还称,经与星城翠珑湾物业方了解,该物业已于2019年8月9日经星城翠珑湾业主委员会同意,并在该小区宣传栏张贴《关于电动自行车安全管理》及《电动自行车充电设施开通》的通知,通知已明确提到将在一期9栋、11栋架空层和二期1、2、3、4栋架空层安装电动自行车充电桩。

根据有关规定,东莞市消防支队松山湖大队检查人员责令星城翠珑湾物业方要对小区内安装电动自行车充电桩设备加强安全管理,加大对小区电动自行车充电区域的日常巡查力度,做好对小区业主电动自行车摆放和充电的安全事项提醒,并定期对电动自行车充电设备进行检测维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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