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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都讯 记者吴璇 通讯员张卿 南都记者昨日从省发改委获悉,广东省取消高速公路省界收费站调整收费公路车辆通行费计费方式听证会将于11月14日上午在广州召开。根据定价机关拟定的听证方案,客车将仍按照座位数分成4类,收费费率和收费系数按照原批复文件执行;货车则由计重收费改为按车型(轴数)收费,按照轴数分为6类车型,货车执行与客车相同的收费费率,单独定价的大型桥隧项目,执行原批复的客车标准车收费标准。

根据党中央、国务院及省委、省政府关于深化收费公路制度改革取消高速公路省界收费站的工作部署,从2020年1月1日起,收费公路统一执行《收费公路车辆通行费车型分类》(JT/T489-2019),调整货车通行费计费方式,统一按车(轴)型收费。广东将对行政区域内收费公路的车型分类统一调整,重新核定车辆通行费收费标准,报省级人民政府批准后发布。

定价机关拟定了听证方案:客车仍按照座位数分成4类,收费费率和收费系数按照原批复文件执行;货车由计重收费改为按车型(轴数)收费,按照轴数分为6类车型,货车执行与客车相同的收费费率,单独定价的大型桥隧项目,执行原批复的客车标准车收费标准;专项作业车收费标准参照货车执行。

调整货车通行费计费方式方案共三套:

方案一采用费率平移的方法,根据2018年全省货车计重收费统计数据,在相同交通流量和行驶里程条件下,每一车型(轴)低于标准装载状态下计重收费标准的前提下,寻找费率标准变化和通行费收入变化的平衡点,合理设置各车型收费系数,确保各收费车型通行费收入总体相等,确保路网通行费收入总额与计重收费应收总额总体平衡,并略有下降。

方案二在方案一基础上,基于我省货运结构的现状和物流业发展需要,从鼓励道路运输车辆向大型化、集约化发展的角度考虑,适当下调6类车收费标准。

方案三在方案一基础上,针对计重收费下27吨-44吨总重的车辆应交通行费额相同的特点,考虑4类车和5类车大部分车辆车货总重主要集中在该区域内,为减轻对这两类车主的影响,降低应交通行费额较计重收费下增加的车辆的比例,适当降低4类车和5类车收费标准。

此外,定价机关也拟定了调整普通公路上特大桥车辆通行费计费方式听证方案。

10月30日,省发展改革委将发布第二次通告,向社会公布听证会举行具体时间、地点、定价听证方案要点、通行费调查概述、听证会参加人和听证人名单。如有意见,可反馈至邮箱fgw_jgglc@gd.gov.cn或听证会参加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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