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保持病房的安静整洁,维护医院正常诊疗秩序和为患者提供良好的住院环境。11月12日,九江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公布《九江市市直医院实行探视、陪护制度》,从即日起,九江市第一人民医院、九江学院附属医院、九江市第三人民医院、九江市第五人民医院、九江市妇幼保健院、九江市中医医院实行病区探视、陪护管理制度。

探视管理制度

1、探视时间:周一到周五上午10:00—12:30,下午14:30—21:00,周六周日全天。

2、探视时间无需陪护证,探视时间过后,探视人员必须离开病区,未经允许不留陪客。

3、非探视时间不允许探视,如因特殊情况需进入病区的家属(非陪护),需征求护士同意后方可进入。临时探视一次不超过3人,一天限1次,时间不超过60分钟。

4、允许临时探视的范围

(1)住院患者手术前,需家人签订手术知情同意书的患者直系亲属;

(2)住院患者发生病情变化,需临时进入病区的患者亲属。

5、探视人员应遵守医院的规章制度,不得进入其他房间及病区,不得在病区内吸烟、饮酒、大声喧哗、乱扔垃圾等。如严重影响病区秩序且不听劝阻者,将劝离或强制带离病房。

6、为预防院内交叉感染,学龄前儿童不得进入病区探视。

7、医院要建立健全门禁系统,通过闸机、门禁卡等方式进行探视管理。

陪护管理制度

1、根据患者病情,限陪客1—2人,陪护人员有责任保护患者安全,一旦发生医疗以外的意外,陪护对此负有责任。

2、陪护证的发放由病区护士站管理,入院时由病区护士站发放,出院时交回护士站。

3、陪护人员凭陪护证进出病区,陪护证需随身携带,并接受保安人员查阅。

4、陪护人员不得随意离开危重或不能自理的患者,如有特殊情况需经值班护士同意后方可离开病区,未经允许不得私自将患者带出院外。

5、陪护人员不能随意进入办公室、治疗室、换药室,未经允许不能翻阅病历及其他资料。

6、注意保护性医疗制度,避免在患者面前谈论有碍于患者身心健康的话题。

7、凡未经医师允许的药品不得私自给患者服用,不得擅自参与患者的治疗,如调节静脉输液滴速、拔除吸氧管等,以防发生意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