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民、企业只要进银行“一扇门”,就能办理抵押登记。今天下午,上海市自然资源确权登记局与建行上海市分行联合签署《不动产抵押登记战略合作协议》,并于今天起在长宁区、徐汇区试点不动产抵押登记“不见面办理”,2020年1月1日起在全市全面推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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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说:签约现场 新民晚报记者 杨玉红 摄

市民小明在购房时候办理了商业和公积金组合贷款,并办理了抵押登记。在贷款全部还清后,他首先要去银行办理商业贷款结清证明,取得银行授权办理抵押权注销的委托书;然后再去公积金中心办理公积金贷款结清证明;最后到登记中心,提交申请材料,办理抵押权注销。今天起,小明只需去一次银行网点,在办理贷款结清手续的同时,银行整合公积金贷款材料,将抵押注销的申请一并在线提交。注销的申请信息第一时间推送至登记部门,受理、审核均由登记部门后台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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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说:持证抵押

所谓“不见面”,即不动产登记工作人员在整个办理抵押登记案件过程中与申请人不见面,在抵押登记中让数据代替申请人跑路,让市民和企业在银行网点办理抵押贷款的同时,可以一并办理不动产抵押登记。

“抵押登记不见面”包含抵押双方与登记机构“不见面”,适用于持证抵押和抵押权注销,市民和企业在银行网点办理贷款的同时,直接申请办理抵押登记或由银行直接申请抵押注销;银行与登记机构“不见面”,适用于个人住房贷款抵押登记,买卖双方在登记中心申请转移登记的同时,买家同步提交抵押登记申请,登记机构根据买家申请匹配银行在线提交的抵押登记申请。登记审核完成后,银行可打印电子登记证明,无需再跑登记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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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说:抵押权注销

据悉,市民或企业在办理抵押权注销(含公积金、银行组合贷款抵押权注销),优化前,办理持证抵押和抵押权注销,需要在银行和登记机构间往返多次;优化后,仅需到银行网点跑一次,就可办理全部业务手续,方便快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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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说:个人住房贷款抵押

市民办理个人住房贷款抵押(转移同步抵押),优化前,办理个人住房贷款抵押,还需在完成过户后再次前往登记机构领取抵押登记证明并送还贷款经办银行;优化后,采用电子抵押登记证明,由登记机构直接向银行核发抵押登记证明,免去用户往返。

不动产抵押登记“不见面办理”是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的决策部署,以及市委、市政府推进百项业务流程优化再造的工作要求,坚持以申请人为中心,以为企业和群众“办好一件事”为标准,进一步深化不动产登记服务改革的又一重要举措。

建行上海市分行住房金融和个人信贷部副总经理高沙介绍道,银行与市自然资源确权登记局打破传统登记模式,在抵押登记中让数据代替申请人跑路,让市民和企业在银行网点办理抵押贷款的同时,可以一并办理不动产抵押登记,做到只进银行“一扇门”、抵押登记“不见面”。目前,在建行业务范围内,办理持证抵押和抵押权注销(抵押双方与登记机构“不见面”),无需跑登记中心;办理个人住房贷款抵押(银行与登记机构“不见面”),无需将抵押登记证明送还银行,减少跑动次数,节约办事时间。后续,市自然资源确权登记局还将进一步扩大“不见面办理”抵押登记类别,实现登记资料移交全程电子化;同时,以此次建行试点为基础,逐步将更多的银行纳入合作范围,变“政府提供便利”为“群众享受便利”。

目前,上海首批启动试点选择住房贷款业务最大的建设银行。上海市自然资源确权登记局主任科员齐鲁介绍道,未来,还将和更多银行合作,方便市民或企业办理不动产抵押登记或抵押权注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