听证会上方案一支持率最高,涨幅5.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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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都讯 记者赵安然 通讯员穗发改 摄影黎湛均 昨日上午,广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举行广州市中心城区污水处理费调整方案听证会,22名听证代表针对三套听证方案发表意见,涨价幅度最少的方案一获得9名代表支持,支持率最高。

方案一涨幅最小

污水处理费是阶梯式定价,按月收取。今天听证的污水处理费调整包括三套方案,其中涨幅最小的方案一居民类污水处理费调整幅度控制在5%左右,方案三较现行标准上调43.16%;方案二上涨幅度较为折中。对比全国多个城市的污水处理费标准,三套方案的标准均处于全国前五水平,属于中等偏高。

广州的污水处理费与广州自来水收费合并收取,用户污水处理费收费分类与自来水分类一致,居民生活类污水阶梯式水量计量与自来水一致,三级阶梯收费标准维持1:1.5:3比例。

参与听证的广州市政协委员曾春航指出,广州市第一阶梯为人均7吨的用水量,广州处于亚热带地区用水量较大,这个标准偏低,会造成居民和企业超阶梯用水,用水和污水处理的成本增加,建议有关部门出于长期考虑,调整用水量阶梯划分,提高第一阶梯的用水量标准。

污水处理费平均每5年涨一次

围绕三个听证方案,与会居民代表和非居民代表均强调需要充分考虑市民和企业承受能力。

多名居民代表均提出,遵循用者自负原则,适当提高收费标准,保证污水处理能力,属于合理范围,其中,方案一对普通消费者的影响比较小,增加的负担不大。同时,希望通过涨价加强保护水环境意识和合理用水、节约用水和减少污水排放,对低收入等群体给予一定补贴。

非居民代表是5名来自经营企业的代表,企业代表对调整收费表示赞同的同时,强调企业和公共事业机构用水成本压力日益增加。

来自社区的听证代表张思君指出,收费标准要考虑社会公益事业的发展,“星光老人之家的水费标准是社区居委办公室的4倍”,造成了社区公益事业的运营压力。

记者了解到,2009年至今,广州中心城区污水处理费共经历2次收费标准调整,平均每5年调整一次,分别为2009年7月1日和2017年7月1日,涨幅均在5%以下。今天举行的污水处理费调整听证,距离上一次调整仅相隔两年。

参加听证的广州市政协委员刘根生谈到,在各类公共事业收费项目中,污水处理费的调整频次较高,“两三年就调整一次”,希望本次调价后能有较长价格稳定期,他选择方案三,“能真正改变污水处理倒挂情况”,减少调价频次。

据悉,两年内再次调价,主要原因是过去三年污水处理费征收总额均小于处理定价成本。成本监审报告显示,目前广州市净水公司的污水处理成本为1.39元/吨,2016-2018年三年污水处理费收入总额分别占当年污水处理费成本的60.43%、65.6%、61.4%,存在严重的成本价格倒挂,差额由财政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