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初临时借款60万元,却要还款100万元,随后借款100万元却要还款500多万元,最终欠款685万元,名下房产还被抵押。更令人担忧的是,还遭遇了借款公司的非法关押。身陷“套路贷”旋涡的杨先生,最终选择向警方报警。

深圳市公安局福田分局经过缜密侦查和深挖,2019年4月17日兵分十路开展收网行动,彻底捣毁了这个盘踞深圳多年的“套路贷”涉黑恶团伙,现场抓获21名嫌疑人,缴获签字空白合同、公证书、公章等大批涉案物品,查封扣押涉案财物价值约457万余元。

近一年不断出现的“套路贷”惨剧,也获得了司法机关的高度关注。近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等联合印发了《关于办理“套路贷”刑事案件若干问题的意见》规定,为打击“套路贷”非法行为提供了指导意见。

深陷“套路贷”,60万欠款滚至685万

第一借:借60万欠下100万债务

据“福田警察”公号信息,2016年的一天,事主杨先生因资金紧张,向某金融公司借贷60万元。钱虽然到账,却仅到账49.2万元,差额部分却被该金融公司以手续费、服务费等为由扣除了。此外,事主还被迫签订了一个金额是100万元的欠款协议,并在空白合同上签了字,并以房子为抵押物签订了委托书、公证书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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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借:借100万欠下550万债务

这一次借款,也算是落入圈套的开始,事主杨先生逐渐无力偿还100万元的欠款。迫于还款压力,2016年9月,杨先生又找到金某某非融资性担保公司借款100万元,实际到账93万元。杨先生还了一部分钱以后,该公司获悉其有房产后,又强行为杨先生花费330万元赎楼,330万元账务从银行转到该公司,变成了高利贷的一部分。也就是说,杨先生欠该担保公司400多万元,利息5分。

更令人担忧的是,该担保公司又通过资金操作,强迫事主制作了100万元的虚假流水,加上此前的400多万元欠款,合同显示欠款增加到550万元。

第三借:抵押房子还钱,每月利息高达20万

重压之下,杨先生找到其他公司借款,填上了在金某某非融资性担保公司的550万元债坑。不过至此,其新债务已经高达600万元,每个月利息高达20万元,还牵扯上自己的房产。

负债的链条环环相扣,2017年,走投无路的杨先生再次向此前借款的金某某非融资性担保公司借了40万元,实际到账33.5万元;从中介公司李某借65万元,实际到账48.5万元。杨先生经过层层借贷还钱,原本只借60万元,最终结果是“欠李某85万”、“欠其他公司600万”、“房产被抵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