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京报快讯(记者 沙雪良)征收集体所有土地批准、华侨回国定居审批、工作居住证核发、人员调京核准(不含家属随军调京核准)等北京市级权限,将由经开区管委会行使。
《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和亦庄新城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今天发布,旨在强化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工委、管委会对亦庄新城225平方公里规划建设管理,提升治理能力,培育经济发展新动能,打造北京改革开放新高地。其中明确,进一步赋予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市级管理权限,除确需由市级行政机关统一协调管理的事项外,原则上依法授权或委托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实施,实施范围覆盖至亦庄新城。
同在今天,《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由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行使部分行政权力和办理部分公共服务事项的决定》发布,其中明确,由经开区管委会在亦庄新城(约225平方公里)区域内行使2509项行政权力,其中市级163项、区级2346项;办理17项公共服务事项,其中市级2项、区级15项。由经开区管委会在经开区(约60平方公里)规划范围内行使区级人民政府行使的职权。
新京报记者注意到,163项市级权限中包括北京市发改委、市规自委、市住建委、市人社局等多个机构的权限,其中包括: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划拨批准、征收集体所有土地批准、对土地闲置费进行征收、土地一级开发项目授权审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商品房预售许可、取水许可、企业境外投资备案、食品经营许可证核发、进入地下空间进行检查、对举报传销行为经查证属实的给予奖励、消费纠纷调解、华侨回国定居审批、工作居住证核发、人员调京核准(不含家属随军调京核准)等。
《决定》明确,经开区管委会要将承接的行政权力纳入行政权力清单,向社会公开并加强宣传解读。要进一步优化工作流程,压缩办理环节、精简办事材料、缩短办理时限,提高行政效率,确保承接的行政权力和公务服务事项接得住、管得好。同时,经开区管委会要会同通州区、大兴区政府,建立健全协同发展机制、财力分配共享机制、双向考核机制等,共同推进亦庄新城建设和发展。
由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行使的行政权力和公共服务事项目录(共2526项)同时发布。
新京报记者 沙雪良
编辑 丁天 校对 李立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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