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26日,银保监会下发《关于加强银行业保险业金融服务 配合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

通知提出,对受疫情影响暂时失去收入来源的人群,要在信贷政策上予以适当倾斜,灵活调整住房按揭、信用卡等个人信贷还款安排,合理延后还款期限。此外,对于受疫情影响较大的批发零售、住宿餐饮、物流运输、文化旅游等行业,以及有发展前景但暂时受困的企业,银保监会要求银行不得盲目抽贷、断贷、压贷。

1月27日,北京银保监局印发《北京银保监局关于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金融服务工作的通知》,要求各银行业机构要安排专项信贷额度,主动对接医药生产、物流运输、医疗等重点机构的资金需求,在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适当优化审批手续,合理定价,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有效解决相关机构的资金缺口,实现各类防疫物资生产不间断,运输不间断,使用不间断。对受疫情影响暂时失去收入来源的人群,要在信贷政策上予以适当倾斜,灵活调整住房按揭、信用卡等个人信贷还款安排,合理延后还款期限。

1月27日,中国银行业协会发出倡议,针对参加疫情防控的医护人员、政府工作人员及受疫情影响暂时失去收入来源的人员,在疫情期间的个人贷款、信用卡透支发生逾期的情况,中银协鼓励银行对他们合理延后还款期限,暂不视为违约,不将这些人员列入违约客户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