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日晚间,新华联发布公告称,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疫情防控债)方案的议案》。

公告称,此次面向合格投资者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规模不超过10亿元(含10亿元),债券期限不超过3年(含3年)。债券品种可以为单一期限品种,也可以是多种期限的混合品种。

新华联表示,此次公司债券的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其中不低于募集资金总额的10%拟用于补充公司及子公司与疫情防控相关的资金需求,剩余部分用于补充公司及子公司流动资金以及偿还有息债务等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用途。

此次发行公司债券决议的有效期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