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江西省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印发《江西省因新冠肺炎疫情影响造成监护缺失儿童救助保护工作实施方案》,从强制发现报告、畅通求助渠道、落实监护照料、加强救助保障、强化综合协调等5个方面,制定20项措施,保障全省因疫情影响造成监护缺失儿童及其家庭渡过难关,确保“应救尽救、应保尽保、不漏一人”。

保障对象包括父母或其他监护人确认感染的、父母或其他监护人疑似感染的、父母或其他监护人需隔离观察的、父母或其他监护人因防疫抗疫工作需要及其他因疫情影响不能完全履行抚养义务和监护责任的5类儿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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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制发现报告方面:

统筹儿童督导员、儿童主任、基层妇联执委、村妇女小组长、社区工作者、社会工作者等力量,结合疫情防控排查,对各村(社区)儿童监护情况全面摸底。发现儿童监护缺失的,应第一时间向公安机关和村(居)委会、乡镇人民政府(街办)报告。卫健部门、医疗卫生机构接收确诊收治或需集中隔离医学观察的对象时,发现存在儿童监护缺失情形的,应第一时间向公安机关及其所在村(居)委会、工作单位或同级民政部门通报。父母或其他监护人因疫情影响暂不能履行抚养义务和监护职责的,要第一时间主动向所在村(居)委会或本人工作单位报告。

畅通求助渠道方面:

省民政厅设立儿童关爱服务热线——0791-88112349,同步接听电话求助。各地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机构要对热线转交的儿童或线索及时做好临时照料、服务转介、个案跟踪、资源链接。

落实监护照料方面:

父母或其他监护人因疫情影响不能完全履行抚养义务和监护职责的,村(居)委会要督促其委托其他具有监护能力的人代为照料;对确有困难的,由县级民政部门承担临时监护责任,可转入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机构临时照护。监护缺失儿童有重点疫区接触史、重点疫区人员接触史、确诊病例或疑似病例接触史或者身体状况不明的,民政部门、乡镇人民政府(街办)、村(居)委会要协调卫健部门将儿童安置到当地定点医疗卫生机构检测,对定性为确诊病例或疑似病例的,优先安置到定点医疗卫生机构就诊救治。

加强救助保障方面:

对因疫情影响导致生活陷入困难的儿童及家庭,要及时按规定给予临时救助。符合条件的要及时落实低保等社会救助政策,确保基本生活得到保障。卫健部门要指导医疗卫生机构开通儿童医疗救治绿色通道,确保确诊或疑似感染儿童第一时间送定点医疗卫生机构治疗。

强化综合协调方面:

各地要把监护缺失儿童救助保障工作纳入重要工作内容,统筹使用困难群众救助资金、福彩公益金等各类资金,多方筹措其他社会资金,切实加强监护缺失儿童救助保护工作,确保不发生冲击社会道德底线的事件。各地要把监护缺失儿童救助保护作为困境儿童保障重要内容,纳入政府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提供各类专业服务,提高精准关爱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