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易房产讯 4月伊始,珍稀住宅用地再现海南土拍市场!坐标海南第三大滨海城市——东方市。这次数量不止一块,而是三块;均拟建设租赁住房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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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方市努力打造宜居宜游宜业的热带滨海花园城市。图为鸟瞰东方市美景。 图片来源:东方市委宣传部

挂牌公告显示,以上三个地块的面积分别为13252.3平方米、7058.4平方米、7058.4平方米,合计约41亩;出让年限70年;挂牌起始价分别2237万元、1196万元、1181万元,总价值为4614万元。

值得注意的是,此次挂牌成交价款不含各种税、费(耕地占用税及相关税费由竞得人按有关规定缴纳),挂牌服务费和公证费按相关规定由竞得人支付。

此次地块挂牌起止时间为4月26日至5月8日,申请人可于2020年4月13日至2020年5月6日到东方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办公楼三楼权益和开发岗(或海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一楼受理大厅3号窗口)咨询和购取出让文件及向东方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提交书面申请。

公告原文如下:

东方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

东自然资告字〔2020〕25号

根据《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国土资源部令第39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及《海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土地宏观调控提升土地利用效益的意见》(琼府﹝2018﹞3号)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经东方市人民政府批准,东方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决定以挂牌方式出让以下地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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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挂牌出让宗地位置、面积、规划指标、起始价、竞买保证金。

二、宗地开发建设要求

(一)以上地块拟建设租赁住房项目,严格按照《海南省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规定执行。

(二)其他未尽详列的关联条件应根据国家、省、市有关政策及规范要求落实。

三、竞买注意事项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和其他组织(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均可申请参加竞买(注:失信被执行人不得参与本次竞买)。属境外机构(含港、澳、台地区)申请参与竞买的,按照规定需提交商务主管部门核发的《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和工商主管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本次挂牌出让地块不接受联合体竞买,必须在挂牌出让公告规定的时间内把竞买保证金存入东方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指定账户(以挂牌竞买保证金入账户时间为准)。

(二)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设有底价,按照价高且不低于底价者得的原则确定竞得人。

(三)本次挂牌出让地块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详见挂牌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2020年4月13日至2020年5月6日到东方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办公楼三楼权益和开发岗(或海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一楼受理大厅3号窗口)咨询和购取出让文件及向东方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20年5月6日16:00。经审核,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东方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将在2020年5月6日17:00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四)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活动在海南省政府会展楼二楼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土地交易厅进行。

挂牌时间:

地块一:2020年4月26日8:00—2020年5月8日9:00;

地块二:2020年4月26日8:00—2020年5月8日9:30;

地块三:2020年4月26日8:00—2020年5月8日10:00;

挂牌现场会时间:

地块一:2020年5月8日9:00;

地块二:2020年5月8日9:30;

地块三:2020年5月8日10:00。

(五)挂牌时间截止时,有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的,转入现场竞价,通过现场竞价确定竞得人。

(六)本次挂牌出让不接受电话、信函、电子邮件及口头竞买申请。

(七)确定竞得人后,竞得人与东方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当场签订《挂牌成交确认书》,并在30日内与东方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竞得人按照合同约定支付土地出让金,依法申请办理土地登记。

(八)竞得人取得土地使用权后,应严格按照规划要求建设。涉及水务、绿化、环保、消防、交通管理等应符合国家和海南省的有关规定。

(九)以上地块若实施装配式建筑,应按装配式建筑有关规定进行。

(十)土地出让金按《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约定支付,合同约定一次性缴纳土地出让金的,应从合同生效之日起90日内付清土地出让金;合同约定分期缴纳土地出让金的,分期缴纳全部土地出让金的期限不得超过1年,首次缴纳比例不得低于全部土地出让金的50%。逾期未付清土地出让金的,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有权依法解除合同,并由受让人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竞得人缴纳的竞买保证金自动转做出让地块的出让金。挂牌出让金不含各种税费。

(十一)以上地块符合我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已列入我市今年建设用地供地计划。目前以上地块土地权利清晰、安置补偿落实到位、地上附着物清表、无法律经济纠纷、土地开发利用规划条件明确、符合土壤环境质量要求、具备动工开发所必需条件的净地。

(十二)成交价款不含各种税、费(耕地占用税及相关税费由竞得人按有关规定缴纳),挂牌服务费和公证费按相关规定由竞得人支付。

(十三)其它事项:挂牌的地块以现状土地条件出让。本次挂牌出让事项如有变更,以届时变更公告为准。

(十四)本公告未尽事宜详见《东方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手册》,该手册所载内容为本公告的组成部分。

网址: http://zw.hainan.gov.cn/ggzy/

http://lr.hainan.gov.cn/

http://www.landchina.com

联系人:陆先生 刘先生 李女士 张女士

联系电话:0898

25582051、66115918(地块一)、68598868(地块二)、32855875(地块三)

地址:东方市二环南路西侧东方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东方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0年4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