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波武汉消费券,今天中午12点又来了!本次武汉消费券,依旧分为餐饮、商场、超市(便利店)与文体旅游四大类。理论上每位在汉人员可分别在支付宝、微信、美团(大众点评)三大平台上各抢一张,类别可以按需自由选择。

据武汉市商务局统计,第二轮“武汉消费券”于4月30日投放后,前4天时间的核销金额就已超过首轮共10天的核销金额,五一期间消费券拉动消费杠杆率达到6.2倍。

昨日中午,在武汉国际广场负一楼,市民张女士使用餐饮消费券购买奶茶后,发了一条朋友圈。她说:“上次抢的消费券,再不用就要过期啦!赶紧趁着有效期最后一天出来‘薅羊毛’,用完了明天再抢第三波。”

记者了解到,根据前期公布的消费券使用规则,市民抢券时任选一类消费券,每类券面额分为两档,由系统随机派发,实际消费金额必须满足消费券面值3倍及以上才能核销(如50元商场消费券,必须在商场实际消费150元及以上才能核销)。

5月14日、5月21日、5月28日,还有三轮消费券投放,领到的消费券有效期均为7天,即时生效,后期发券时间待定。每人在同一企业所属平台上抢到的武汉消费券,每月累计核销总额不超过100元,整个活动(两期内)累计核销总额不超过200元,三个平台累计核销总额不超过600元。

武汉消费券使用时只限定行业范围,不指定参与商家,武汉市所有符合四大类别消费券适用范围且开通微信、支付宝商家收款功能或美团(大众点评)线上支付功能的商户,均支持武汉消费券使用。武汉消费券可与平台、机构和商户消费券叠加使用,每笔消费仅限使用一张武汉消费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