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总体方案》发布后,哪个市县发力又快又猛?海口是其中之一。6月13日,海口集中签约了5个项目,涵盖教育、航空、金融、信息化建设等领域。

今日,海口挂牌2宗工业用地,地块位于美安科技新城,总用地面积约200亩,起始总价6927万元。从竞买要求可以预见,将有药企入驻美安科技新城。

其中B0519-5地块用于开发建设医药保健食品项目,B0615-1地块用于开发建设药品研发生产基地项目,两宗地块的投资强度均不低于400万元/亩,达产后亩均年度产值不低于600万元/亩,平均每年单位土地税收贡献率不低于40万元/亩进行投资建设。

两宗地块上均有建筑物,总价值26883.32万元,与土地一并挂牌出让,竞得人除缴交土地出让金外,还需缴交地上建筑物价款。

美安科技新城地处海口与澄迈老城交界处,近一年来频频发力。先是去年9月,引进上海世外附属海口学校,该学校将建设一所12年一贯制学校和一所3年制幼儿园,总投资7.98亿元。10月,葫芦娃药业和海南威特电气集团双双拿地进驻美安科技新城。今年5月世界500强大唐集团又以6900万元竞得150亩用地,投资50亿元打造海口清洁能源发电项目,预计年缴税收1.5亿元。

据公开信息显示,美安科技新城总规划用地39.86平方公里,一期规划包括研发居住组团、综合物流组团、高端轻型低碳组团、综合产业组团、医疗健康产业组团。近一年来,美安科技新城共供应2277.77亩用地,其中工业用地637.1亩,商办土地779.3亩,住宅用地232.45亩,综合用地522.02亩,其他用地106.9亩。工业用地平均地价46.3万/亩,商办土地均价471.4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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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公告原文:

海口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

(2020)第17号

经海口市人民政府批准,海口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决定将美安科技新城B0519-5地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出让土地的基本情况
本次挂牌出让的宗地位于海口市美安科技新城B0519-5地块,土地面积为31317.87平方米(合47亩),土地用途为工业用地,出让年期为50年。该宗土地权属清晰、安置补偿已落实到位,地块不在系统污染或疑似污染地块范围内、无法律经济纠纷,土地开发利用规划条件明确,已具备供地条件。
根据海口国家高新区管委会《关于提供美安科技新城B0519-3等地块规划情况的函》(海高新函[2019]44号),该地块规划性质为一类工业用地,容积率≥1.0,建筑密度≥35%,绿地率≤20%,建筑限高40米。
二、竞买人资格
除法律法规另有限制以及存在在海口市行政辖区内因自身原因造成土地闲置或拖欠土地出让金行为的以外(注:失信被执行人不得参加本次竞买),符合下列条件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竞买。本次挂牌不接受联合申请。
非海口市注册的法人和其他组织,应在签署成交确认书后7日内在海口市注册成立法人项目公司(持股须50%以上,不含50%)或全资子公司,由项目公司(持股须50%以上,不含50%)或全资子公司与海口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办理土地使用权登记手续。
三、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设有底价并按照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竞得人,本次挂牌地块起始价为1645万元人民币,每次加价幅度为人民币10万元或10万元的整数倍。竞买人在报名时需缴纳土地竞买保证金1645万元。
四、竞买咨询及报名期限
有意竞买者请到海口市土地交易中心(地址:海口市国贸二横路国土大厦五楼)或海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一楼3号窗口查询,凭有效证件到海口市土地交易中心索取《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手册》,并按挂牌出让手册的具体要求报名参加竞买。
报名时间:2020年6月23日9:00至2020年7月15日16:00(北京时间)。
五、挂牌时间、资格确认及挂牌地点
1、挂牌起始时间:2020年7月7日9:00
挂牌截止时间:2020年7月17日16:00
2、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经审核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于2020年7月17日16:00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3、地点:海南省政府会展楼二楼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土地交易大厅。
本次竞买活动挂牌报价阶段只接受书面报价,不接受电话、邮寄、电子、口头等其他方式报价。
六、其它注意事项
(一)挂牌成交后,土地竞买保证金自动转作为出让地块的土地出让金,土地出让金按《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约定支付,定金为成交价的10%。
(二)竞买人竞得土地后,应当与挂牌人签订《挂牌成交确认书》,并在10个工作日内与海口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在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之日起30日内一次性付清全部土地出让价款。还须在签订《挂牌成交确认书》之日起7日内与海口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签订《产业项目发展和用地准入协议》(该协议书作为土地出让合同的补充条件),并严格按照《产业项目发展和用地准入协议》约定内容进行开发建设,否则将承担相关违约责任。该地上建筑物(总价值为8303.87万元)与土地一并挂牌出让,竞得人除足额缴交土地出让金外,地上建筑物在签订《成交确认书》的10个工作日内须另行到海口国家高新区管委会办理按评估价缴交地上建筑物价款等相关手续,并凭高新区管委会出具的意见办理土地相关手续。
(三)本次挂牌宗地用于开发建设医药保健食品项目,属于高新技术产业,建设项目需符合环保要求。该宗地须按投资强度不低于400万元/亩,达产后年度产值不低于600万元/亩,平均每年单位土地税收贡献率不低于40万元/亩进行投资建设。
(四)本宗地按现状出让。
(五)本次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现状已建成,该项目须在签订成交确认书后1年内实现项目投产(产品下线,有经营收入),项目投产后1年内达产。涉及水务、绿化、市容、卫生、环境保护、消防安全、交通管理等的设计施工,应符合国家、海南省和海口市的有关管理规定。
(六)税金由竞得人按税法规定交纳,挂牌交易服务费按规定收取。
(七)受让人凭土地出让金发票及完税证明等材料办理土地登记手续。
七、本公告未尽事宜详见《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手册》,该手册所载内容为本公告的组成部分。
八、联系方式
联系单位:
海口市土地交易中心
咨询电话:(0898)68531700
海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咨询电话:(0898)65303602
网上查询:
海口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0年6月16日
海口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

(2020)第18号

经海口市人民政府批准,海口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决定将美安科技新城B0615-1地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出让土地的基本情况

本次挂牌出让的宗地位于海口市美安科技新城B0615-1地块,土地面积100611.47平方米(合150.92亩),土地用途为工业用地,出让年期为50年。该宗土地权属清晰、安置补偿已落实到位,地块不在系统污染或疑似污染地块范围内、无法律经济纠纷,土地开发利用规划条件明确,已具备供地条件。

根据海口国家高新区管委会《关于美安科技新城B0516-1地块规划意见的函》(海高新函[2020]115号),该地块规划性质为一类/二类工业用地,容积率≥1.0,建筑系数≥30%,建筑高度≤40米,绿地率10%≤G≤20%。

二、竞买人资格

除法律法规另有限制以及存在在海口市行政辖区内因自身原因造成土地闲置或拖欠土地出让金行为的以外(注:失信被执行人不得参加本次竞买),符合下列条件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竞买。本次挂牌不接受联合申请。

非海口市注册的法人和其他组织,应在签署成交确认书后7日内在海口市注册成立法人项目公司(持股须50%以上,不含50%)或全资子公司,由项目公司(持股须50%以上,不含50%)或全资子公司与海口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办理土地使用权登记手续。

三、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设有底价并按照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竞得人,本次挂牌地块起始价为5282.2万元人民币,每次加价幅度为人民币10万元或10万元的整数倍。竞买人在报名时需缴纳土地竞买保证金5282.2万元。

四、竞买咨询及报名期限

有意竞买者请到海口市土地交易中心(地址:海口市国贸二横路国土大厦五楼)或海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一楼3号窗口查询,凭有效证件到海口市土地交易中心索取《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手册》,并按挂牌出让手册的具体要求报名参加竞买。

报名时间:2020年6月23日9:00至2020年7月15日16:00(北京时间)。

五、挂牌时间、资格确认及挂牌地点

1、挂牌起始时间:2020年7月7日9:00

挂牌截止时间:2020年7月17日16:00

2、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经审核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于2020年7月17日16:00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3、地点:海南省政府会展楼二楼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土地交易大厅。

本次竞买活动挂牌报价阶段只接受书面报价,不接受电话、邮寄、电子、口头等其他方式报价。

六、其它注意事项

(一)挂牌成交后,土地竞买保证金自动转作为出让地块的土地出让金,土地出让金按《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约定支付,定金为成交价的10%。

(二)竞买人竞得土地后,应当与挂牌人签订《挂牌成交确认书》,并在10个工作日内与海口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在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之日起30日内一次性付清全部土地出让价款。还须与海口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签订《产业项目发展和用地准入协议》(该协议书作为土地出让合同的补充条件),并严格按照《产业项目发展和用地准入协议》约定内容进行开发建设,否则将承担相关违约责任。该地上建筑物(总价值为18579.45万元)与土地一并挂牌出让,竞得人除足额缴交土地出让金外,地上建筑物在签订《成交确认书》的10个工作日内须另行到海口国家高新区管委会办理按评估价缴交地上建筑物价款等相关手续,并凭高新区管委会出具的意见办理土地相关手续。

(三)本次挂牌宗地用于开发建设药品研发生产基地项目,建设项目需符合环保要求。该宗地须按海口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要求的不低于400万元/亩的投资强度,达产后亩均年度产值不低于600万元/亩,平均每年单位土地税收贡献率不低于40万元/亩进行投资建设。

(四)本宗地按现状出让。

(五)本次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现状已建成,竞得人须自签订成交确认书之日起18个月内实现项目投产(产品下线,有经营收入),项目投产后1年内达产。涉及水务、绿化、市容、卫生、环境保护、消防安全、交通管理等的设计施工,应符合国家、海南省和海口市的有关管理规定。

(六)税金由竞得人按税法规定交纳,挂牌交易服务费按规定收取。

(七)受让人凭土地出让金发票及完税证明等材料办理土地登记手续。

七、本公告未尽事宜详见《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手册》,该手册所载内容为本公告的组成部分。

八、联系方式

联系单位:

海口市土地交易中心

咨询电话:(0898)68531700

海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咨询电话:(0898)65303602

网上查询:

海口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0年6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