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里湖新区第一小学2020年一年级新生招生预审通告

2020年一年级新生招生预审通告

根据江西省教育厅印发的《关于做好2020年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九江市2020年中小学生招生工作实施意见》、《八里湖新区2020年招生工作实施意见》等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现将我校2020年度秋季招生预审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相关政策规定

一、根据省、市、区文件,招生有如下几条规定:

1、合法常住固定住所证件必须为房产证或不动产权证(不含购房合同),且权证性质为住宅,认定截止时间为当年6月30日。非住宅房如商业用房、工业用房、办公用房、阁楼、地下室、车库、酒店式公寓等,均不能作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入学的依据。多人持有的房权份额,其法定监护人和学生本人房屋产权份额须高于51%。

2、一套城区房产在3年之内(计算时间从适龄儿童入学当年6月30日开始)只作为一个家庭适龄儿童在公办义务教育入学依据;3年之内另一个家庭再次以该套房产作为公办义务教育入学依据的适龄儿童,由区文教体办依据其实际居住地相对就近统筹安排义务教育学位。

3、学生户籍应与法定监护人(父母)在同一户籍,并与监护人的居住不动产(房产)证、实际居住地均保持一致,可按其法定监护人的不动产(房产)证地址确定报名学校。凡户籍、居住不动产(房产)证与实际居住地三者不一致的,由新区文教体办统筹安排就读。

户口“迁移”到祖父母、外祖父母户口薄上的适龄儿童,回父母户口所在社区(村)进行登记,并到相应学校报名。

户口在相应学校招生范围内的祖孙三代关系,父母双方及适龄儿童本人到住建部门开具无房证明后,按规定程序报名。

全家户口“空挂”或“搭户”在亲戚朋友家或未交付使用的楼盘上的适龄儿童应把户口迁回实际居住地后,到户口所属地的小学报名。

4、残疾儿童入学。听障、智障及需智力开发的适龄儿童,可按规定到九江市特殊教育学校就读;肢残及其他适龄残疾儿童,可凭相关证明材料,到招生范围所属学校随班就读。

5、2014年8月31日之后出生不足龄学生一律不予办理全国电子学籍,一年级新学生入学时对其是否曾经入学在全国电子学籍系统中进行核查,杜绝留级和重复就读行为。

新生报名条件

根据招生文件,八里湖新区第一小学招收新生资格如下:属本学区内的常住户籍、房产证或不动产权证、户籍、实际居住地相一致,年满六周岁2014年8月31日前(含8月31日)出生的适龄儿童。

1、学区范围:水岸莲华(一期)、御湖苑、金鹏城、绿地ICC。

2、“一年一议”:租住在东组团安置小区中的赛湖村拆迁安置户、赛湖安置小区、首府天湖美墅小区。

证件材料要求

以下材料请全部提供原件:

一、户口本:由辖区派出所颁发的户口本原件。入学的适龄儿童户口,必须与至少一名法定监护人的户口在同一本户口本上。夫妻户口分开的需提供双方户口本及结婚证。

二、合法常住固定住所证件:必须为房产证或不动产权证(不含购房合同)的原件,房产的登记地址必须与户口本上的登记地址一致。

如果因贷款抵押等原因,房产证或不动产权证原件不在,监护人可出示房产证或不动产证的复印件,复印件上要重新加盖房管局的业务章,然后可用土地证、契税证、契税发票、购房发票等材料的原件来进行佐证。

赛城湖拆迁户居住在东组团安置小区或赛湖安置小区的,需提供拆迁协议、租房本、租房证明和三个月的租房发票。

三、预防接种证:适龄儿童一般要完成国家规定的免费疫苗的接种,预防接种证必须加盖卫生防疫部门“准许入学”的蓝色方章。

四、出生证:即适龄儿童的出生医学证明。

五、本年度水电发票:因疫情影响,2020年秋季学期放宽到3个月水电发票。

新生报名日程

一、信息填报

时间:2020年7月13日-7月16日,家长可通过扫描下方二维码进入填报系统,填报新生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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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信息初审

时间:2020年7月17日

三、上门核查

时间:2020年7月18日—7月19日

四、报名入学

时间:待定

特别说明

1、家长必须提供真实材料。如果家长提供虚假的材料,一经查实,造成的一切后果由家长承担。

2、本次适龄儿童的信息预审,仅作为登门实地审核和现场报名的依据,并不代表该适龄儿童已经完成了报名。这一点请各位家长特别知悉。

3、填报的电话号码,请保持畅通。登门实地审核的时间电话通知。

4、在报名截止日期之前没来学校报名的学生,如果学校有学位,就由学校来安排,如果学校没有学位,则由文教体办统筹安排。

八里湖新区第一小学

2020年7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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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江市八里湖新区第二小学2020年秋季招生通知

根据江西省教育厅印发的《关于做好2020年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九江市2020年中小学生招生工作实施意见》、《八里湖新区2020年招生工作实施意见》等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现将我校2020年度秋季招生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入学资格条件及要求

根据省、市、区文件精神,八里湖新区第二小学招收新生资格如下:

1.八里湖新区辖区内2014年8月31日前(含8月31日)出生,年满6周岁,具有八里湖新区户籍且户籍地、居住地、不动产(房产)三地一致的适龄儿童,由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规定时间内持户口簿、不动产(房产)证、适龄儿童出生证、儿童预防接种证、本年度6个月水电发票(因疫情影响,2020年秋季学期放宽到3个月水电发票)5项证明文件到学校登记、报名、接受资格审查。

2.学区范围:宇龙·湖畔花园、中航城、园艺小区1-3期。

“ 一年一议”:联泰·万泰城、民强99号苑、尚海湾、源丰上城、泉港小区。

3.残疾儿童入学。听障、智障及需智力开发的适龄儿童,自闭症及发育迟缓儿童,到九江市特殊教育学校报名;肢残及其他适龄残疾儿童,可随班就读。

二、证件材料要求

1.户口

由辖区派出所颁发的户口本原件。入学的适龄儿童户口,必须与至少一名法定监护人的户口在同一本户口本上。

户口“迁移”到祖父母、外祖父母户口薄上的适龄儿童,回父母户口所在社区(村)进行登记,并到相应学校报名。户口在我校招生范围内的祖孙三代关系,父母双方及适龄儿童本人到住建部门开具无房证明后,按规定程序报名。全家户口“空挂”或“搭户”在亲戚朋友家或未交付使用的楼盘上的适龄儿童应把户口迁回实际居住地后,到户口所属地的小学报名。

2.合法常住固定住所证件

必须为房产证或不动产权证(不含购房合同)的原件,房产的登记地址必须与户口本上的登记地址一致。该房产的权证性质必须是住宅,认定截止时间为2020年6月30日。多人持有的房权份额,其法定监护人和学生本人房屋产权份额须高于51%。非住宅性质的房产,如商业用房、工业用房、办公用房、阁楼、地下室、车库、酒店式公寓等,均不能作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入学的依据。

如果因贷款抵押等原因,房产证或不动产权证原件不在,监护人可出示房产证或不动产证的复印件,复印件上要重新加盖住建局的业务章,然后可用土地证、契税证、契税发票、购房发票等材料的原件来进行佐证。

一套房产在3年之内(计算时间从适龄儿童入学当年6月30日开始),只作为一个家庭适龄儿童在公办义务教育学校入学的依据。3年之内另一个家庭再次以该套房产作为公办义务教育入学依据的适龄儿童、少年,由新区文教体办依据其实际居住地统筹安排义务教育。

3.出生证

出生证,即适龄儿童的出生医学证明。

4.儿童预防接种证

适龄儿童一般要完成国家规定的免费疫苗的接种,预防接种证必须加盖卫生防疫部门“准许入学”的蓝色方章。

5. 本年度6个月水电发票

因疫情影响,2020年秋季学期放宽到3个月水电发票。

三、信息填报说明

1.填报的适龄儿童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日,必须与户口本上的信息完全一致,也必须与预防接种本、出生医学证明上的信息完全一致。

2.填报的适龄儿童户口住址信息,必须与户口本上的信息完全一致,也必须与房产本上的住址信息完全一致。

四、特别说明

1.家长必须提供真实信息和材料。如果家长提供虚假的信息和材料,一经查实,造成的一切后果由家长承担。

2.本次适龄儿童的信息登记,仅作为登门上门实地审核和现场报名的依据,并不代表该适龄儿童已经完成了报名。这一点请各位家长特别知悉。

3.填报的电话号码,请保持畅通。上门实地审核的具体时间电话通知。

4.凡无我校学区常住户口的适龄儿童,原则上回户口所在地报名入学。

5.外来经商人员以及外来务工人员(八里湖新区范围内)随迁子女需在新区就读的,可到八里湖新区文教体办登记,在学位空余的情况下,由文教体办统筹安排学位。

6.城区学校间中途原则上不转学,中途因户籍迁移等原因确需转学至新区就读小学,持转学联系表、学籍卡(表)、户口簿或户口迁移证、合法常住固定住所证明材料,由区文教体办统筹安排到学校就读。

五、报名日程安排

1.2020年7月13日-7月15日

一年级新生线上信息填报(扫描下面二维码,关注“八里湖新区第二小学”微信公众号填报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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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020年7月16日

一年级新生信息初审

3.2020年7月17日-7月18日

上门查看“五证”

4.2020年7月22日-7月23日

现场报名

7月22日 (上午8:30-11:30;下午2:30-4:30)宇龙·湖畔花园、中航城、园艺小区1-3期

7月23日 (上午8:30-11:30;下午2:30-4:30)联泰·万泰城、民强99号苑、尚海湾、源丰上城、泉港小区

5.2020年8月17日后(具体时间待定)

新生补报名

6.2020年8月26日-8月30日

学校办理转学

来源:八里湖第一次小学、八里湖第二小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