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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以来,已有多地出台了楼市调控政策,唯有深圳最严。

广东建设报讯 记者刘洁报道:7月15日,深圳市住建局发布《关于进一步促进深圳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明确深户购房需落户满3年且社保满3年,非深户需社保满5年;在豪宅认定方面,增加总价750万元限制;将个人住房转让增值税征免年限由2年调整至5年。

购房要满足 “3年落户+3年社保”

《通知》从调整限购条件、完善信贷政策、发挥税收调控作用等八项措施为楼市“降火”。本次调控政策中最受关注的是调整商品住房限购年限。《通知》明确,深户居民家庭、成年单身人士(含离异)须在深圳市落户满3年,且能提供购房之日前在深圳连续缴纳36个月及以上个人所得税或社会保险证明,方可购买商品住房。非深户居民家庭、成年单身人士(含离异)继续按照提供购房之日前在深圳连续缴纳5年及以上个人所得税或社会保险证明方可购买商品住房的规定执行。夫妻离异的,任何一方自夫妻离异之日起3年内购买商品住房的,其拥有住房套数按离异前家庭总套数计算。

“限购力度超预期,但精准打击了投资炒作和离婚炒房等投机行为。”广东省住房政策研究中心首席研究员李宇嘉表示,购房门槛提高到“3年落户+3年社保”,基本堵住炒房客的路。

实施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

此次调控新政还完善了差别化的住房信贷政策,合理确定个人住房贷款利率加点下限,对购买普通住房和非普通住房实行差别化信贷政策。

具体而言,购房人家庭名下在深圳无房且无商业性住房贷款记录或公积金住房贷款记录的,继续执行贷款首付款比例最低30%的政策;购房人家庭名下在深圳无房但有商业性住房贷款记录或公积金住房贷款记录的,购买普通住房的贷款首付款比例不低于50%,购买非普通住房的贷款首付款比例不低于60%;购房人家庭名下在深圳拥有1套住房的,购买普通住房的贷款首付款比例不低于70%,购买非普通住房的贷款首付款比例不低于80%。

豪宅需要缴纳“豪宅税”

近年来,深圳各种利好接踵而来,包括粤港澳大湾区、先行示范区,外界对深圳经济基本面进行重估,由此,深圳楼市进入明显上升阶段。尤其是,去年“双十一”豪宅税取消后,让整个存量房的流通速度明显上升,也导致二手房价格上涨过快,部分热点片区热点楼盘出现新房抢购、二手房挂牌价虚高等现象,引起广泛关注。

《通知》还细化了普通住房标准。享受优惠政策的普通住房应当同时满足以下条件:住宅小区建筑容积率在1.0(含)以上;单套住房套内建筑面积120(含本数)平方米以下或者单套住房建筑面积144(含本数)平方米以下;实际成交总价低于750(含本数)万元。据专业人士分析指出,这一政策明确界定750万元以上的住房为非普通住房,由于深圳豪宅需要缴纳“豪宅税”,合理的界定普通住房和非普通住房标准,保障大部分群体对普通住房的需求,有效抑制非普通住房价格上涨。

在业内人士看来,此次调控政策进一步体现了深圳落实“房住不炒”的导向,具有较强的风向标意义,预计今年下半年部分房价过热的城市,依然以政策收紧为导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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