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一位自称龙岗区布吉街道上水花园的业主称(经核实该小区在吉华街道),社区工作站要求业主自购“7+1消防设备”。该业主质疑,自己的房子为何要买消防设备?深圳有出台相关规定吗?

据奥一网了解,业主口中的“7+1消防设备”,应为出租屋“七个一”消防设备,包括独立式感烟火灾探测器、消防应急手电筒、防盗防烟面具、干粉灭火器、燃气报警器、破拆锤、应急口哨。

2019年,龙华、龙岗、南山、宝安等区试点出租屋分类分级管理,该工程将出租屋分为宽管级(绿标) 、关注级(黄标) 、严管级(橙标)、禁止级(红标)四个级别。不少出租屋因为电路、消防等安全隐患被列为“禁止级”,遭查封,被禁止出租。需要配备相应消防设备,排除安全隐患,才能调整分级。

深圳一千多万人口居住在出租屋中。以前我们租房,对于出租屋里的水电气设备是否安全,根本不清楚。甚至很多出租屋就是一间空房子,煤气灶、热水器、电器等设备都是租客自己购买。热水器漏电、消防设施缺乏、耐火等级低、房屋功能混乱等等,我们既不清楚,也无力解决。

现在好了,深圳推进出租屋分类分级管理,出租屋安不安全,看房子的评级就知道了,就跟出去就餐看餐馆的绿标、黄标、红标一样,一目了然。

可以看出,加强出租屋安全管理是个好政策,也十分必要,但是一些社区在执行时却变了样。这次“七个一”消防设备事件,经历了几次反转。面对奥一君的疑问,社区工作站接线人员承认要求业主购买消防设备,后来又称“不是强制要求,是自愿购买”,但当电话转接到另一位负责该事务的工作人员手上时,该负责人却表示自己不知道,不了解情况,也不负责这个工作。一套“否认三连”,令人大跌眼镜。如果社区工作站内部,都搞不清楚出租屋管理相关规定,又该如何向业主和租客解释。

一套“七个一”消防设备,在网上的售价仅两三百元。如果社区工作人员登门时,能给业主讲清楚是自愿购买,业主不至于如此抵触;如果社区能拿出明文规定,给出租屋业主讲清道理,相信出租屋业主为了自己的房屋顺利出租,为了房屋财产安全和租客安全,也不至于吝啬这两三百元钱。

然而,一项惠民利民的好政策,在推行过程中却分外尴尬。在街道、社区给上级的台账和工作报告中,各级领导带头推进,试点街道、社区百分之九十几的出租屋都排除了安全隐患;但在业主和租客这里,却是一桶浆糊。大家不知道政府的规定在哪里?是租客买,还是业主买?是所有业主都要买,还是出租屋业主买?是强制购买,还是自愿购买?甚至怀疑,是社区工作站拿着鸡毛当令箭,不是不作为,就是乱作为、瞎折腾。

出租屋分类分级管理是深圳推进社会治理现代化的一大创新,是相关街道、社区的“一把手工程”,更是涉及千万租客的安居工程。近年来,深圳在出租屋的治理上下了不少功夫、修路、雨污分流、管网改造、水电气改造,安全隐患排查,垃圾分类,城中村整体改造等,取得了可喜的成绩。今年5月,深圳不但喜提“中国十大美好生活城市”,还成为全国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首批试点城市。但是,出租屋治理,不仅需要在各种硬件上进行改造,更需要在服务上进行提升。街道和社区,应该用“绣花”功夫为居民提供精准化的服务,以热情周到的服务赢得出租人和租客的信任,建立和谐互信、共享共建的社会治理格局,打造社区治理的法治化、现代化“龙岗样板”,以及“深圳样板”。

作者:蒋清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