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省财政厅、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下达九江市2020年公租房保障和城市棚户区改造工程中央财政补助资金7862万元,其中市中心城区1268万元。

据了解,2020年全市城市棚户区改造目标任务7555户、公共租赁住房新建(筹集)目标任务600套,共8155套,其中市中心城区城市棚户区改造目标任务1501户。按要求, 8月底前,2020年度货币化安置和异地建设安置房的棚户区改造项目、新建(筹集)的公共租赁住房项目要全面达到开工要求;10月底前,就地建设的要全面达到开工要求。

市财政局相关负责人介绍,此次下达的7862万元中央财政补助资金将用于2020年年度目标任务的公租房保障和城市棚户区改造工程,要求实行专项管理,分账核算,并按照工作(工程)进度及时拨付资金,确保资金专款专用。为保证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实现公租房保障和城市棚户区改造绩效总目标,上级财政和住建部门将从产出、效益、满意度等三个方面开展绩效考核,棚户区改造和筹集公租房套数要大于等于当地2020年任务的套数、验收合格率100%、开工目标完成率100%。此外,绩效考核还将分配入住率、已保家庭户数占应保家庭户数、城镇住房保障家庭满意度、棚户区改造被拆迁居民满意度等指标进行量化,做好绩效监控,确保绩效目标如期实现。

来源:九江新闻网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