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打击和遏制违法建筑行为,日前,乐东依法对九所镇镜湖村何某某、汪某等人8栋12260平方米违法建筑进行拆除。

据了解,此次拆除的违法建筑共计七户八栋,违法建筑面积合计12260㎡,均为框架结构。2019年至2020年10月,乐东有关部门曾先后多次送达违法建筑决定书,但均未自行拆除。10月15日,乐东相关部门送达强制决定书。

为确保拆违行动顺利进行,乐东成立联合执法工作专班,设置综合协调组、现场拆除组以及政策宣传组工作小组,全部工作小组协调配合,本次拆除工作将持续至10月30日。此次行动旨在落实相关文件要求和乐东黎族自治县委、县政府整治“两违”的工作部署,全面开展“两违”专项整治工作,坚决遏制小产权房等违法建设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