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贵阳广播电视台12月25日的报道,贵州省《住宅电梯选型和配置要求》《电梯使用管理和维护保养要求及评价规则》两个地方标准近日出台,并将于2021年4月1日起实施。

《住宅电梯选型和配置要求》适用范围限于新建住宅,住宅建筑更新、改造、加装电梯可作参考。规定了四层及四层以上住宅或最高住户入口层楼面距离主楼层的高度超过10m时,应设置电梯。

同时,该《要求》规定了“住宅每单元的电梯配置数量应与服务总人数相适宜,梯户比不宜小于1:2”。住宅电梯的额定速度不应小于1m/s,高层住宅电梯速度不应小于1.5m/s,每单元至少应配置1台额定载重量不小于1000kg的电梯,其它电梯不小于800kg。

贵阳日报报道表示,截至今年12月,贵州省在用住宅电梯数量已达6.8万余台,占所有在用电梯总数的近70%。省内部分住宅电梯由于配置数量不足、运行速度较低,造成载客能力不足,导致侯梯时间长、轿厢人员拥挤,不能很好地满足群众出行需要。同时,由于电梯长期超负荷运行,加快了部件的磨损、老化,增加电梯故障率,降低其使用寿命;部分住宅电梯在选型配置上没有充分考虑建筑物的实际情况,造成救援或维修通道不畅通,紧急救援和维修难以实施或无法实施,增加事故风险。

《要求》主要是规范电梯投入使用前电梯的数量、参数、安全、急救、消防、无障碍通行等方面的要求,属于从源头把关。电梯投入使用后,电梯的使用管理和维护保养是电梯全生命周期中非常重要的环节,使用管理或维护保养不当将可能导致电梯故障频发、寿命缩短甚至危及人的生命财产安全。目前,使用单位普遍存在不了解电梯状况、管理混乱等问题。据统计,在电梯事故中,维护保养和使用管理环节伤亡人数占总伤亡人数的83%。因此对电梯使用管理和维护保养环节进行规范对保障电梯正常安全运行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

《电梯使用管理和维护保养要求及评价规则》主要包括电梯使用管理、维护保养、使用管理评价、维护保养评价以及各类支持性文件,如管理制度、技术档案与台账、应急救援预案、定期自行检查和使用管理评价、维护保养评价的推荐要求和标准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