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人民楼视丨都市圈公积金“一体化”加速 异地贷款亟待更便民
“在北京缴了3年公积金,在老家买房能用吗?能办公积金异地贷款吗?”这位来自河南的网友的提问,反映出许多异地购房者的实际需求。
随着城乡、地区之间的人口流动成为常态,异地购房成了很多异乡打拼人的选择。而此前一直遵循属地原则的公积金管理制度,成为摆在他们面前的一道难题。
但记者注意到,近一年来,各地之间推进公积金异地合作的进度明显加快,公积金“一体化”正迎来加速发展期。
专家表示,类似的“一体化”政策,较好地配合了各地都市圈的建设工作。各地应因城施策,根据所在城市群的定位来设定住房公积金的互认互贷制度安排。专家同时建议,未来住房公积金制度改革应进一步向住房困难的中低收入者倾斜。
都市圈现公积金“一体化”新趋势
11月5日,大南昌都市圈住房公积金异地贷款合作在南昌正式启动。据悉,今后九江、宜春、抚州、上饶、南昌五城职工办理都市圈内异地贷款业务,不需来回奔波就可以一次办结,节约时间和经济成本。
“未来异地公积金互认互贷会成为都市圈住房市场发展的新趋势。”中国人民大学国发院城市与房地产研究中心主任况伟大说。
据记者不完全统计,当前全国已至少有七个城市群开展公积金“一体化”的合作。
2019年9月,包括徐州、淮北、宿迁、宿州、菏泽、济宁、临沂、连云港、枣庄、商丘在内的淮海经济区10城签署了住房公积金一体化协议。
2019年12月,粤港澳大湾区住房公积金信息共享平台建立。广州、深圳、江门、珠海、东莞、佛山、惠州、中山、肇庆9市的公积金信息实现共享,公积金跨地区业务只需到所在地窗口办理,不再需要两地奔波。
今年4月,川渝两地签订合作备忘录,明确双方将深入推进两地互认互贷,为两地人才跨区域流动缴存使用公积金提供基础信息保障。
8月,沪苏浙皖三省一市住建部门在上海共同签署协议,首批一体化实事项目包括长三角公积金异地贷款缴存使用证明项目、长三角购房提取异常警示项目。
9月,武汉、长沙、合肥、南昌、黄石、岳阳、九江等20个长江中游城市签署了《长江中游城市群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合作公约》。
10月,青岛、烟台、威海、潍坊、日照五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主任共同签署协议,正式建立了住房公积金一体化发展主任联席会议制度,同时确立了建立信息共享机制、深入推进互认互贷等七项合作内容。
“异地之间互认互贷,有利于发挥住房公积金的作用,有利于外来务工者在家乡置业,促进家乡的经济社会发展;也有利于双城生活模式的发展。”北京市房地产法学会副会长兼秘书长、首都经济贸易大学教授赵秀池在接受记者采访时指出,当前,公积金异地贷款主要以城市群或都市圈为范围开展。此举有利于促进都市圈协调发展,使圈内的资源共享,也有利于人才与人口在圈内流动和发展。
据今年6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等部门联合发布的《全国住房公积金2019年年度报告》显示,2019年,发放异地贷款17.06万笔、666.72亿元;截至2019年末,累计发放异地贷款87.23万笔、2852.01亿元,余额2105.96亿元。
公积金异地贷款仍需更便民
不过,在现阶段,不少购房者在申请公积金异地贷款时仍有不少困扰。
近日,一位河南网友向人民网反映,其因无法找到符合条件的担保人而无法办理异地贷款。
“为什么同样是异地公积金,洛阳那边就可以不要担保人,汝州这边就必须要担保人。我们都是农民哪认识什么事业单位的人来做担保。这样我们在外地交公积金回来又不能用又有什么意义呢?”
记者了解到,根据汝州相关规定,办理异地贷款业务的担保人条件为:贷款人需提供一名汝州市连续正常稳定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建议贷款人提供在汝州市从事教师、医生、银行工作的职工;事业行政单位职工;国网供电公司、烟草公司等国企职工作为担保人。)
网友“明天925263”认为,公积金异地贷款需要担保人的制度设计对于在外工作的人回乡置业是一个非常大的限制,“看似公平,其实只有少数人能用”。
对于住房公积金申请异地贷款需要提供担保人,河南汝州市住房公积金办公室也在回复中表示,现阶段各地公积金中心实行自主管理,各地职工信息并没有像银行业务数据一般实现互通互联,职工缴存信息仅依靠缴存地公积金中心出具的《异地贷款缴存证明》, 职工贷款前的缴费信息,及贷款后的缴费信息,并不能有效监控,且公积金贷款还款周期性较长,多数都在15年以上,贷款发放风险高。
易居研究院智库中心研究总监严跃进认为,此类担保制度的出发点在于风险防范。如设置较多障碍,则有违此类政策的便民初衷,公积金异地贷款,仍需更便民。
况伟大认为,在住房公积金互认互贷方面,异地政府要有统一的住房政策、人口政策、信息共享政策以及住房公积金管理制度,通过互认互贷提高资本配置效率。
需进一步向中低收入者倾斜
近年来,住房公积金制度运行安全平稳,惠及职工数量持续增长,服务能力进一步提升。同时,住房公积金的公平性、资金运营效率等问题也备受关注。
况伟大指出,当前住房公积金在发展中主要存在两方面问题:一是,随中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出现明显的地区间、行业间、单位间和个人收入差距,住房公积金在一定程度上加剧了收入差距,难以解决中低收入者的住房问题。二是,住房公积金具有显著的地方性,不能实现跨区域流动,降低了资本配置效率,不利于人口跨区域流动,也不利于实现“职住”平衡。
今年5月,《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新时代加快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意见》发布,其中提到要加快建立多主体供给、多渠道保障、租购并举的住房制度,改革住房公积金制度。
况伟大认为,住房公积金制度改革,一方面,要严格成员资格,将住房困难的中低收入者纳入住房公积金缴纳和资助范围,真正发挥其保障功能;另一方面,应通过互认互贷以及证券化方式实现住房公积金跨区域流动,提高资本配置效率,真正解决资本短缺地区中低收入者的住房问题。
赵秀池表示,改革的目的是让住房公积金制度更加完善,为老百姓的住房需求服务。建议在加大住房公积金覆盖面的同时,适当提高住房公积金的提取上限。
作者:初梓瑞、吕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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