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以来,济宁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深入落实“放管服”改革要求,着力打造济宁土地二级市场线上线下交易平台,完善交易规则、业务流程和服务监管体系,取得了阶段性成效。2021年5月24日,首宗土地在太白湖新区成功转让,现场领取了不动产权登记证书,标志着济宁土地二级市场建设工作取得了实质性成果。

出台《意见》规范交易行为,促进节约集约

2020年,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按照国家和省要求,学习外地先进经验做法,提请市政府出台了《关于完善建设用地使用权转让、出租、抵押二级市场的实施意见》(济政办发〔2020〕12号)。《意见》充分运用市场机制盘活存量土地和低效用地,完善转让规则促进要素流通,放宽对抵押权人的限制,实施差别化的税收政策,从根本上解决交易门槛过高、流转不畅的问题,激发经济社会发展动力活力,促进土地资源合理配置和节约集约利用,为高质量发展提供用地保障。

建设平台推进线上交易,提高服务效能

按照省土地二级市场交易服务平台建设标准规范要求,分别明确了市、县二级市场建设任务。市级负责建设标准统一、覆盖全市的土地二级市场线上交易平台及内部审核系统,重点提供信息发布、挂牌竞价、签订合同以及交易事项受理、审核、监管等功能。同时,为集体经营性土地入市预留接口。县级统一使用市级建立的线上交易平台,重点负责设置交易事项办理窗口,为交易各方提供“一站式”便捷服务。目前,线上交易平台已经建设完成并运行,具备供需服务、交易服务、内部管理、合同管理、外部系统接口、监测监管服务等功能,为政府决策和市场调控提供支撑。

盘活存量土地和低效用地,挖掘市场潜力

通过市城镇低效用地再开发摸底调查,认定疑似低效用地,济宁市土地二级市场具备土地资源重新配置潜力,二级市场活跃氛围基本形成。通过逐步完善交易规则,更好地维护公平公开公正的市场环境。探索制度创新和流程再造,通过对涉及的业务环节进行全面梳理和规范,减少办事环节、缩减办事流程,提高工作质量和政府服务效能。同时,充分尊重权利人意愿,保障市场主体交易自由等合法权益。加强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二级市场管理与涉地司法处置、资产处置、不动产登记、房地产交易管理的衔接;与住房城乡建设、税务、市场监管、法院等部门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形成联合监管机制。加强信息互通互享,维护市场平稳运行。

创新发展理念培育市场,激发市场活力

完善土地分割合并转让政策等措施。鼓励工业、商业等经营性建设用地使用权人通过分割转让方式盘活利用闲置土地、在建工程及“僵尸企业”的空闲土地等低效用地和空闲厂房发展新兴产业。

探索完善支持民营经济相应的风险防控机制。支持养老、教育等社会领域投资的企业,以有偿取得的建设用地使用权、设施等财产进行抵押融资。

探索实施差别化税收政策。在地方权限内完善促进盘活存量建设用地的税费制度,建立“以地控税、以税节地”长效机制,引导土地使用权人提高土地利用效率和效益。依法落实减税降费政策,降低交易成本,依据国家有关规定对我省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按照税额的50%减征城镇土地使用税。鼓励存量低效土地入市流通,真正激发市场活力。

来源:济宁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