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省财政厅下发了2021年保障性安居工程第二批中央基建投资预算(拨款)的通知,我市又有7个棚户区改造项目共获补助6615万元,专项用于配套基础设施建设。

据了解,继2021年保障性安居工程第一批中央基建投资下达九江市5个棚户区改造项目7199万元中央补助后,近日我市又有7个棚户区改造项目获6615万元中央补助,分别为濂溪区2个、八里湖新区1个、浔阳区1个、共青城市2个、武宁县1个,共有2350套房。

市财政局相关负责人介绍,该批次投资用于保障性安居工程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重点支持排水防涝设施,不得用于无关的市政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建设,严禁截留、挤占或挪作他用。同时,资金支持各棚户区有明确的项目,严禁未经批准擅自变更建设内容和建设规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