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5日,记者在济宁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落实“六稳”“六保”促进高质量发展政策宣传新闻发布会上了解到,当前,全市正在大力推进的城镇居民住房产权历史遗留问题化解工作,为社会广泛关注,目前该项工作已有新的进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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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会现场

据排查统计,全市不能登记发证的问题涉及住宅20.2万户。具体情况是,项目主体缺失的户数为11249户,需完善土地手续的户数为66141户,需完善建设工程规划手续的户数是65004户,需完善消防验收手续的是72785户,需完善竣工验收备案手续的户数是124606户,有些小区叠加存在多方面的问题。

2020年9月,经市政府同意,济宁市自然资源规划局等7部门出台了《济宁市处理城镇居民住房产权历史遗留问题实施意见》,就化解范围、内容和程序进行了明确。市、县两级均成立工作专班进行推进,截至8月2日,全市已化解(具备首次登记条件)194059户、完成比例95.79%,已完成首次登记户数170955户、完成比例84.38%,已完成转移登记户数55523户、完成比例27.41%,提前半年基本完成了化解任务。整体进度列全省第4位、化解数量列全省第3位。

济宁市不动产登记中心主任胡宪峰介绍,化解城镇居民住房产权历史遗留问题是一项重大的民生工程,事关购房群众户籍落户、子女入学、抵押融资、交易转让等切身利益,不仅能够有效保障广大购房人的合法权益,还能极大促进房地产市场的平稳健康发展、社会和谐稳定。就社会和群众关注的问题,胡宪峰在发布会上提到了下几点需要说明的问题:

并非原来不能办证的现在都办证

根据国家、省、市相关政策,小产权房明确不在化解范围;现阶段,2015年3月1日后形成的问题不在化解范围;列入烂尾楼处置计划的不在化解范围;存在涉法涉诉和产权纠纷的在解决涉法涉诉和产权纠纷问题前暂不列入化解范围。

不是同步实现直接给购房群众登记发证

各个小区存在的历史遗留问题千差万别,处理的方式、程序就存在较大差异,排查存在问题、确立化解方式需要的时间也会有明显差别,而且历史遗留问题处置化解后,需要开发企业、建设单位进行首次登记后才能给购房群众办理转移登记,这就出现有些小区问题化解后不能马上实现给购房群众办证,内业工作以及技术处理上需要一定的时间。同时,我们也承诺,凡符合国家和省、市化解范围的历史遗留问题,我们将尽快、全部予以化解,实现为购房群众办证的最终目标。

购房群众需主动履行相关法律义务、充分认识不动产登记对产权保护的重要性

在进行不动产登记前,要主动按规定向责任主体或者代办主体缴纳维修资金;在进行不动产登记时,按规定缴纳相关税费。不动产产权转移以登记为准,不动产登记后能避免出现各种合同纠纷、产权纠纷,凡已经具备办证条件的小区,购房群众需要主动联系开发单位或者建设单位,开具发票、领取申请书,并携带房屋出让合同(安置协议)、身份证明材料等到各不动产登记服务大厅申请转移登记。在下步工作中,我们将通过在小区张贴公告、在网站公示等方式,加大宣传力度,让小区居民第一时间获知能否办证、如何办证。

新建商品房已全面启动“交房即办证”模式

按照“控增量、减存量”的要求,大力推行“交房即发证”工作机制,引导开发企业和广大购房群众按法律办事、按规则经营。通过职能部门提前介入、流程再造、协作联动、信息共享、主动服务等举措,落实“交房即发证”工作机制和服务模式,杜绝出现新的上房不能办理产权登记问题,排除购房群众办理户籍转移(新生儿落户)、子女上学、抵押融资等方面的后顾之忧,着力构建“验收再交房,交房即交证”的新型房地产市场环境,从源头上避免出现新的历史遗留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