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记者从省财政厅获悉:今年以来,省财政已投入54.1亿元用于保障全省乡镇(街道)、村(社区)等基层组织稳定运行。这些经费为提升党的农村基层组织战斗力、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发挥了重要作用。

稳增长,乡镇补助逐年提升。为加强基层组织建设,从2005年开始,省财政按照每个乡镇(街道)10万元的标准,安排专门的补助经费,此后逐年增长,至2014年补助标准达到每个乡镇(街道)50万元。今年,省财政投入继续加大,补助标准达到每个乡镇(街道)160万元,全省总量达25.2亿元。同时,进一步加大对民族乡镇倾斜支持力度,补助标准从2016年的每个乡镇(街道)150万元提高到今年的200万元,有力提升了民族乡镇政府服务能力建设水平。

稳投入,村级组织保障增强。2014年至2021年,省财政逐年提高村(社区)组织保障水平,今年投入总量已达26.9亿元。行政村平均补助标准由2014年的7.5万元提升至13万元。其中,每个民族村由15万元增加到17万元;每个社区的补助标准由2014年的5万元增加至2021年的13万元。补齐了多年来社区与村的经费补助标准差距。除此之外,今年省财政还另外投入2亿元其它相关经费,用于保障基层组织运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