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3日,《海南省金融业“十四五”发展规划》(以下简称《规划》)发布。《规划》指出,“十四五”时期是海南自由贸易港的重大战略机遇期,是海南金融业发展转型升级的关键期。海南金融业“十四五”总体目标为:围绕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目标,坚持金融服务实体经济,构建完善的金融要素市场,不断扩大金融业对内对外开放,加快金融改革创新,积极推动跨境贸易及投融资便利化,建立健全金融风险防控体系,到2025年初步建立与高水平自由贸易港相适应的金融体系。

“十三五”期间海南金融业取得显著成效

《规划》指出,“十三五”期间,金融业发展取得了显著成效,金融业整体实力稳步上升,服务实体经济能力显著增强,跨境金融业务快速发展,民生保障功能不断强化,金融营商环境持续优化。

2020年全省金融业实现增加值397.91亿元,增加值占全省 GDP7.19%,较2015年(“十二五” 末期)增长61.09%。2020年全省金融业税收收入60.73亿元,占全省税收总收入5.77%。2020年末,全省金融机构本外币存款余额和贷款余额分别为10312.45亿元和9981.72亿元,分别较2015年底增长35.03%和50.09%。2020年银行业金融机构资产总额14030.72亿元,较2015年增长21.21%。截至2020年末,全省银行、保险、证券和期货等一级分支金融机构、省级持牌金融机构及“7+4”地方类金融机构达577家,较2015年新增153家,增长36.08%。金融从业人数8.1万多人,增长20.48%。金融业成为海南经济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动力。

2020年,全省社会融资规模增量达到970亿元,全口径跨境融资杠杆率提高2.5倍。银行业金融机构对实体经济发放的人民币贷款增加654亿元,占社会融资规模67.4%。2020年全省32家上市公司在资本市场累计融资199亿元。 2020年保险全行业实现保费收入206亿元,保险公司资产总额达3694亿元。

虽然海南金融业取得了不错的发展成绩,但是《规划》也指出,金融业总体规模偏小,金融市场结构不均衡,金融创新能力不足,金融人才匮乏。特别是金融市场主体数量和业务规模明显不足,信托和消费金融等领域尚未设立市场主体,社会融资规模位于全国较后地位,金融业短板亟待弥补。

金融市场结构方面,以银行等金融机构传统存贷款业务为主,金融机构和业务类型传统单一,间接融资占据主导地位,缺乏新型金融产品和业务支撑。

《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总体方案》发布以来,海南金融业加快对内对外开放创新步伐,金融市场双向开放不断升级,贸易投资更加自由化、便利化,金融服务实体经济的能力明显增强,海南金融业迎来了前所未有的发展机遇。

 构建具有国际竞争力的金融机构体系

“十四五”期间,海南金融发展主要目标如下:

——构建与开放型经济相适应的具有国际竞争力的金融机构体系。吸引境内外银行、证券、保险、基金等金融机构落地,推动设立金融租赁、消费金融、信托公司等非银行金融机构,引进会计师事务所、律所、评估机构等金融中介服务机构,努力形成牌照齐全、结构合理、功能互补的现代金融机构体系。

——完善与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相适应的金融业务和产品集成创新体系。积极发展贸易金融、消费金融、科技金融、绿色金融、涉海金融等特色金融业务。创新开展不动产投资信托基金(REITs)业务。推动“监管沙盒”落地应用。在全岛全域开展数字人民币试点,探索具有海南自由贸易港特色的数字人民币应用场景,打造数字人民币生态体系。稳步探索开展离岸金融业务,逐步培育海南自由贸易港离岸人民币市场。合理引导资金流向并降低资金成本。实施普惠金融服务提升工程,建设普惠金融示范区,构建与实现共同富裕目标相匹配的普惠金融体系。

——丰富与国际惯例规则和制度体系相接轨的要素市场体系。依法依规加快建设海南国际清算所,建设国际知识产权交易所,规范探索知识产权证券化。推进国际能源、航运、产权、股权和大宗商品等交易场所国际化发展。

——健全与贸易投资自由化便利化相适应的跨境投融资新体系。以国内现有本外币账户和自由贸易账户为基础,构建海南金融对外开放基础平台。推动跨境货物贸易、服务贸易和新型国际贸易结算便利化,加快打造区域性离岸新型国际贸易中心。

——拓展与国际金融体系相匹配的金融人才发展体系。金融人才规模整体扩大,人才能力显著提升,层次丰富的海内外金融人才引进机制初步建成,金融人才服务环境持续优化,人才评价体系和认定标准得到有效实施。

——深化与金融业高质量发展相适应的保障体系。推动设立金融法院,探索建立充分满足海南自由贸易港内市场主体需求的金融调解和金融仲裁等多元化便捷纠纷解决机制。加快搭建境内外金融人才参与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的平台。推进金融创新等新兴领域立法探索,充分利用自由贸易港法、经济特区立法权和地方性法规立法权,加快出台地方金融监督管理条例等金融配套法规。

——筑牢与我省金融业全方位对外开放相适应的风险防控体系。加快各市县和重点园区金融监管机构和监管体制机制创新步伐,强化属地金融风险防范和处置责任。构建适应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的金融监管协调机制,建立健全金融风险监测预警防控体系。

加速金融业全方位对外开放

扩大对外开放,服务贸易投资自由化便利化是海南金融业“十四五”重要发展内容。

《规划》提出,扩大银行业对外开放,鼓励境外金融机构落户海南,支持设立中外合资银行。支持海南银行业法人机构引进符合条件的境外战略投资者,改善股权结构,完善公司治理,进一步提高海南银行业对外开放程度。设立银行业准入事项快速通道,科学合理优化审批流程,加大准入事项限时办结制度执行力度。加快落实海南自由贸易港法关于海南自由贸易港内经批准的金融机构可以通过指定账户或者在特定区域经营离岸金融业务的规定。允许已取得离岸银行业务资格的中资商业银行总行授权海南自由贸易港内分行开展离岸银行业务。扩大保险业对外开放,加强研究海南自由贸易港与港澳地区保险市场深度合作。

为促进跨境投融资便利化,《规划》明确:建设海南自由贸易多功能账户体系,围绕跨境贸易、跨境投融资、跨境资金管理、跨境供应链等领域,开展各类创新型试点服务,持续提高便利性,扩大 FT账户开户主体数量和收支规模。提高跨境贸易资金流动便利化水平,明确个人跨境交易规则,研究进一步便利海南居民个人用汇,实现资金自由便利的流动和兑换。进一步扩大QFLP、QDLP 业务试点规模,全方位便利境外资本投资海南 PE、VC市场,进一步满足境内投资者全球配置资产需求。

海南还将谋划创新特色,抢抓金融转型升级新机遇,具体将推动科技与金融深度融合;创新绿色金融发展机制;大力发展贸易金融、消费金融等特色金融业态;支持发展航天、航空、航运、涉海金融;持续做实普惠金融。

在做强产业金融,服务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方面,《规划》指出,要深化“金融+旅游业”;深化“金融+现代服务业”;深化“金融+高新技术产业”;强化重点项目金融服务保障能力。

新海南客户端、南海网、南国都市报记者 汪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