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4日,武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发出公告对两宗地块作出调整。

其中,一宗地块撤销挂牌出让、一宗地块建设方式做出相应的调整:武昌区宏祥路、团结南路和宏茂巷围合区域的P(2021)151号地块予以撤牌;武昌区中北路以西、东湖西路以南P(2021)185号住宅地块内配建的保障性租赁住房建设方式做出调整。

公告详情: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和《武汉市土地交易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经研究决定,我局现对武告字(2021年)15号公告中的以下地块出让情况和相关时间安排作如下调整和说明:

一、P(2021)151号地块撤销挂牌出让。

二、P(2021)185号地块挂牌文件内容进行以下调整:根据武昌区人民政府意见(武昌政函[2021]204号),本地块取消配建保障性租赁住房,其相应的配建租赁房指标由武昌区人民政府采取异地集中建设方式落实解决。

特此公告

武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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