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京报讯 (记者徐倩)4月25日,证监会官网显示,证监会国际部对万物云出具了境外上市书面反馈意见,要求公司就是否存在股东利益输送等九项问题进行说明。

证监会称,万物云需说明是否已就向万科符合资格的H股股东配售事项履行内部决策程序,该配售是否合法合规,是否存在利益输送等。

而根据公示的意见,万物云提交申请前12个月内发生多次增资及股权转让行为,证监会要求万物云说明新股东基本情况、入股原因、股权转让或增资的价格及定价依据,新股东与万物云其他股东、董事、监事等是否存在亲属关系、关联关系、委托持股、信托持股或其他利益输送安排,是否存在法律法规规定禁止持股主体直接或间接持有万物云股份的情形;同时,新股东增资款项是否缴纳完毕,公司及下属公司是否对新股东入股提供了财务资助。

证监会还表示,根据申请材料,万物云及下属公司经营范围包括电信增值业务,需详细说明万物云及下属公司电信增值业务经营情况及万物云目前外资持股情况、本次发行前后是否符合相关要求等。另外,万物云还需补充说明本次拟申请将外资股股东所持股份转为境外上市外资股的具体方案等。

值得注意的是,证监会提及,万物云附属公司深圳誉鹰和伯恩物业存在仍在审理的股权纠纷,需详细说明该纠纷可能对经营产生的不利影响,是否可能使万物云股权结构发生重大变化或影响本次发行等,并补充说明万物云股份是否存在被质押、被冻结、有争议或其他情形等。

据悉,万物云于今年4月1日正式向港交所递交IPO申请。招股书显示,2021年,万物云的收入为237.05亿元,同比增长30.6%;毛利润为40.2亿元,同比增长19.48%。

作者:徐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