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上海市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关于公积金贷款购买第二套改善型住房人均住房建筑面积调整的通知》,自6月6日起,调整为不高于37.4平方米,比去年标准提高0.1平方米。

以下为通知原文:

关于公积金贷款购买第二套改善型住房人均住房

建筑面积调整的通知

沪公积金〔2022〕15号

各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业务受托机构:

自2022年 6月6日起,本市购买第二套改善型住房申请公积金贷款的家庭,现持有住房人均住房建筑面积调整为不高于37.4平方米。

特此通知。

上海市公积金管理中心

2022年6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