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有容易的买房人。

以往,对于许多购房者来说,买房是人生中的一件大事,但过程涉及的环节非常多,买房知识和经验的缺乏,让不少人的收房之日变成了维权之日。

如今,以恒大为始,房企暴雷仍有余震,债务违约、商票逾期、楼盘停工,更有房企早早放弃挣扎。

2022年,行业大环境持续下行,不良反应传导到需求端,受各种因素的叠加影响,近两年来,楼市维权在各个城市也再度响起了“集结号”。

维权有错吗?当然没有。

相对来说,业主在其中是毋庸置疑弱势群体。从业主的角度,耗尽几个钱包付出了至少三成的首付,背上了几十年的债务,购买开发商承诺将在未来某个时间交付的房子,然而,开发商违约了,楼盘停工或延期,交付则出现货不对板甚至遥遥无期……

这种情况下,还要求业主每月偿还银行贷款,有几个人情愿与开心?

01,

理性维权和诉求,

是业主解决问题的基础

尽管已是金九银十,但因房价走跌、降标降配等原因引发的业主维权事件至今层不出穷,加重了行业回暖向好的压力。

同时,记者采访整理部分典型事件发现,其中也出现了极个别业主过度维权,不但误导了其他业主的理性认识和判断,更让“维权”显得不再纯粹、合理,甚至引发业内及公众的质疑。

那么,业主们该用怎样的方式,去解决房子问题、去伸张合理诉求?

国家高端智库研究员宋丁认为,一旦发生房地产的维权事件,无论政府有关部门还是开发商,都应积极秉持法治精神,以高度负责的姿态持续积极、快速、高质量地解决业主们提出的各个实际问题,守住政府和开发商的责任和法治底线,

同时,宋丁也认为,广大业主应该保持高度理性的精神,合理合法维护自身权益,稳健推进事件的妥善解决。

业内律师同样表示,随着消费者维权意识的提升,买房人应理性看待当下房地产市场的变化,尤其是在楼市处于相对低迷的时期,更应理性维权,消费者需要维护自己的正当权益,但用错方式,结果就会适得其反。

从维权的方式来看,房屋质量问题可以向当地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投诉,合同有争议的可以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如果问题解决不了的话,最终可以诉至法院。

另一方面,地产市场的信心本就长期疲软,买房人对开发商的信任危机愈演愈烈,开始席卷那些尚未出现问题的楼盘,这也同样造成了巨大的负面影响。

好在,今年以来,住建部、财政部、央行等部门多次提到“保交楼,稳民生”,并协同完善政策工具箱,严控风险蔓延。

7月17日、7月20日、7月21日,银保监会一周内三次表态支持地方更加有力地推进“保交楼、保民生、保稳定”工作,可见,“保交付”已经被监管部门提到第一要务。

相信政策的力量和保障。目前,各地已经出现积极进展——

包括被称为烂尾项目最多的省会城市郑州,政府更是用上了雷霆手段在努力推动复工和交付,包括停工一年多的锦艺金水湾项目,在成为郑州市纾困基金救助的首批七个项目后,纾困基金已汇入项目。

更值得关注的是,除开纾困基金和未开发土地售卖的款项,此前还在维权的业主们也重新齐心协力,在业主们的帮助下,金水湾将均价8万的车位按6万卖掉,目前已经开始复工了。

共渡难关,这是郑州值得全国楼市学习的榜样。

02,

房住不炒,

过度维权与恶意维权不予支持

而与之相反可以看到的是,今年以来,“过度维权”和“职业房闹”,则是政府相关部门开始加大力度、重点处理的维权乱象。

过去二十年,每当楼市遇冷的时候,楼盘开发商多数会降价促销,但之前买到的业主认为自己的房子被贬值后怒而维权,甚至每年都会出现业主砸楼盘售楼处、要求退房等事件。

长期以来,业内共识已是,商品房也是一种商品,既然是商品的话,其价格必然会围绕价值上下波动,而市场的转变,也表明了房价绝对不会处于一直上升的状态。

更何况,目前在“房住不炒”的大背景下,中国楼市的房子,正在逐步回归的是其居住属性。

中国政法大学经济法研究中心副主任符启林认为,房屋买卖是一种市场行为,既然业主和开发商在自愿情况下签订了购房合同,合同一经签订便具有法律效力,双方均应全面履行合同。在购房人购买房屋后,房屋价格的涨跌属于商业风险,这种风险应由购房人承担。

其强调,住房买卖,同样守的是市场法则,讲的是契约精神,否则就是过度维权了。

再者,8月12日,一份名为《关于请求维护营商环境、增强房企投资信心的纾困解难报告》的文件在网络流传。

文件称,目前合肥乃至安徽房地产市场中,不合理的购房维权行为非常普遍,以至于开发商项目公司在运营上苦不堪言,因此,恳请合肥市政府坚决遏制专业房闹及“恶意维权”行为。

从过度维权到恶意维权,“职业房闹”在文件中浮出水面——他们由机构或个人约在楼盘交付前3个月组建业主聊天群,进行群内非法集资,组织集中群诉,将建设过程中的非常规拍摄施工图进行特写。

另外,还组织业主至房企其他在售项目,采取喊口号、拉横幅、阻扰销售等行为,扰乱企业正常经营秩序,以此索取巨额利益。

记者注意到,去年7月,江苏省住建厅作出《省政协十二届四次会议第0296号提案答复——关于治理购房者“过度维权”的建议》称,当前,房地产行业或多或少存在“过度维权”,甚至部分“过度维权”行为已经影响到开发企业的正常经营,也破坏了房地产市场秩序。

当中提到,通过司法裁判引导当事人树立合同意识和契约精神,抑制有违诚信原则的恶意毁约行为,对购房人主张的合理利益予以保护,对购房人主张的不合理利益予以规制,对采取违法维权手段的,依法追究相应法律责任。

对业主而言,本应该是“有理走遍天下”的维权,却因为夹杂着一些负面情绪和行为,变成一件了业主不再占理、不再正义的事情。

后续,从部分已经发生的楼盘维权案例上看,实际上,相关部门会组织工作小组,召集企业和购房者双方持续沟通,保护合理合法的维权行为,而“过度维权”行为,已明确不会予以支持。

业内人士普遍认为,“过度维权”、“恶意维权”等行为,既缺乏契约精神,也会使市场的正常交易受到影响,事实证明,过度维权效率最低,成功率最小,长远来看,对单个楼盘小区的口碑和品质、对房地产行业的健康发展,其实均是不利的,反而产生了诸多负面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