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30日,长沙正式发布《关于长沙市商品房网签备案全面实施线上办理有关事项的通知》。

根据该通知,长沙市将于6月6日起全面实行线上办理商品房网签备案业务,同时推行《湖南省新建商品房买卖合同》示范文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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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行商品房买卖合同示范文本,能让老百姓明明白白购房,避免出现一些不合理的合同条款陷阱,缩短业务办理时限,为房地产开发企业、老百姓提供高效便捷的服务体验。”市房屋交易管理中心相关负责人介绍。

据介绍,此次商品房买卖合同示范文本的上线,有三个明显的变化。

一是保障交易公平。在使用合同示范文本的过程中,对买卖双方各项权利义务的对等约定作出了提示及规范要求,这也是《民法典》公平原则的充分体现,将进一步规范商品房交易行为,维护公平公正的交易秩序,保障交易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二是明确各方权利义务。通过完善《湖南省新建商品房买卖合同》(含预售版和现售版)示范文本,合理确定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特别是对交房时间、交房及办证条件作出了更细致、明确的规范。

三是提升网签效率。通过对房地产开发企业修改后的合同文本进行固化,买卖双方使用固化后的合同文本进行网签,不仅优化了网签流程,也提升了交易效率,使各类房地产市场主体能享受到更加规范化、标准化、便捷化的服务。

在实行线上办理网签备案业务的同时,在网签系统中启用合同示范文本,并设定两个月(6月6日至8月5日)的过渡期。

过渡期内,6月6日前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项目,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时,可选择使用原合同文本,也可选择使用合同示范文本。

8月6日后,所有项目网签时,宜使用网签系统中合同示范文本或固化的合同文本!

此外,对合同示范文本的条款,开发企业可根据项目的实际情况,在网签系统中的合同示范文本基础上进行修改或补充。对不违背《民法典》等法律法规要求的,市房屋交易管理中心将对开发企业修改后的合同文本在网签系统中进行固化,买卖双方可在网签系统中使用固化的合同文本进行网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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