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有网友在济宁市网络问政平台上提问关于第三套房提取公积金偿还商业贷款的问题,网友表示现在房贷压力较大,为什么还卡着第三套房不能提取公积金偿还商业贷款呢?现在很多地方都放开了购房限制,当时放开二胎也响应了二胎政策,现在房子住不开了只能买房,又说是第三套房不能提取公积金偿还商贷,生活负担实在大,希望有关部门能制定出切合实际的政策,减轻群众生活负担。

对于网友反映的问题,住房公积金中心回复如下:

您好!根据住建部、财政部、人民银行、公安部《关于开展治理违规提取住房公积金工作的通知》(建金〔2018〕46号)规定:各地要按照“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定位,规范改进住房公积金提取政策。重点支持提取住房公积金在缴存地或户籍地购买首套普通住房和第二套改善型住房,防止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炒房投机。济宁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结合我市实际情况,于2021年12月出台了《济宁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关于调整住房公积金部分提取政策的通知》(济住字〔2021〕38号),制定了“保一限二禁三”的差别化住房公积金提取政策,政策规定:“职工家庭名下在济宁市行政区域内合计有三套及以上住房的,不得办理购房提取业务、偿还商业住房贷款本息及异地住房公积金贷款本息提取业务。”

您家庭名下在济宁市行政区域内合计有三套住房,按照以上现行的提取政策,无法申请办理偿还商业住房贷款本息提取。 济宁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高度重视缴存职工反映的问题,将根据我市住房公积金资金情况和房地产市场形势,在符合国家、省、市有关文件精神和工作要求的基础上积极采纳,适时进行政策调整。

感谢您对住房公积金政策的关注,如果您有任何意见和建议,欢迎拨打0537-12329直接与我们联系,祝您生活愉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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